晉城公安局審訊室。
林夏的對麵是一男一女兩位警察,他們翻開審訊記錄本,打開視頻錄像,然後問林夏,“姓名。”
“林夏。”
“年齡。”
“28。”
“你跟徐管彤是什麽關係?”
林夏挪動了一下身體,淡淡的回答,“沒有關係。”
警察記錄後,繼續問,“五月二十八日你在哪?在做什麽?”
五月二十八日離現在不過是五天的時間,這段時間林夏沒什麽事,基本是公司和家裏兩邊跑。
想了想,林夏回答,“不是在公司就是在家,具體幹了什麽……無非就是工作和一日三餐。”
“據犯罪嫌疑人交代,五月十號那天,你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向他們支付了兩百萬,要求他們替你殺了徐管彤,有沒有這回事?”
林夏果斷的回答,“沒有。”
女警察眉頭皺了皺,說,“林夏,我們能找你過來,是有一定的證據,你還是把事情交代清楚,爭取寬大處理!”
林夏臉色一沉,極其嚴肅的說,“警察同誌,我是合法公民,法律知識我也有所了解,殺人是犯法的,我不會知法犯法。”
頓了頓,她接著道,“不管你們有什麽證據,我沒有殺人就絕不會承認。另外,既然是因為徐管彤的事來找我,我配合你們,將事情的始末告訴你們。”
“她跟我沒有任何關係,但跟我老公有。她父親救過我公公和我老公的命,所以她從小養在顧家。她喜歡我老公,前段時間因為她的事我們鬧的還挺厲害,網上也能查的到,我不否認我討厭她,但這並不代表我因為討厭就想殺她。”
“還有,既然她告我,我也要告她。”林夏抬頭,目光直視兩位警察,“兩年前,她買通人要致我於死地,幸虧當時我命大,才逃過了一劫。那個時候我沒有證據,並且考慮到她父親對顧家有恩,選擇息事寧人。而現在,我也有證據證明那些事情都是她做的,等我見到律師,我會起訴她!”
兩年前的那件事,林夏一直放在心裏,並不因為時間久了,或者想給顧家一個麵子就罷手。回來後,她沒有閑著,讓人去找當年那個人,很幸運的是,證據她找到了,隻不過她為了給徐管彤留最後的情麵沒有說出來而已。
既然徐管彤想要魚死網破,那麽她也不再給任何臉麵了。
“這麽說,你是因為兩年前徐管彤做的事而對她心存報複,所以才買凶殺人?”警察質問道。
林夏眸光一沉,異常嚴肅的說,“我說了,我沒有買凶殺人。不管我們之間鬧過多少不愉快的事,我都考慮到她父親對顧家的恩情選擇網開一麵。”
“但根據我們調查的結果,事實並不是這樣。”
一名警察將一份裝有資料的文件袋打開,從裏麵拿出一份資料,“這份資料上顯示,五月十號那天,你的賬戶上確確實實轉賬了兩百萬在犯罪嫌疑人的賬戶上,這點你有什麽可說的?”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