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初,周立奇的案子正式開庭。
進入法庭之後,周立奇忽然意識到一個問題。他忘記了那個腎移植死者的姓名。又一想,也不是忘記,一開始就沒有記住過。再一想,到外院做過的那些手術,他幾乎連一個名字都記不住。
太匆忙了,雖然每次手術前也和病人見麵,但總是感到身後像是被什麽東西催著。每到一地,到了就做,做了就走,根本沒有時間和病人交談。即便是有簡短的交談,也是針對病情的一問一答,病曆本上病人的名字隻是個符號而已,如同工廠裏的產品型號。在做這一切時,又總是自信地認為自己的技術沒問題,一切都在自己的預料之中,不可能發生意外。
前天看了以劉先達的名字簽署的那份醫療鑒定書,周立奇被那幾行字的鑒定結果驚得目瞪口呆。
和周立奇一起坐在被告席上的是和佳醫院的朱院長。本來把一切責任都往周立奇身上推的朱院長看了鑒定結果後,情緒一直很消沉。朱院長的旁邊坐著個他請來的男律師。
對麵原告那邊坐著三個人,分別是死者的妻子、兒子和一位正低頭翻看卷宗的女律師。
法官宣布開庭,先讓原告代理人陳述死者死亡過程。出示完病曆等一係列證據後,又讓被告及其代理人發言,與原告進行法庭答辯。
在這兩個環節中,周立奇都沉默不語,每次都拒絕發言。朱院長時有辯解,但言辭含混支吾,聽上去沒有實質意義。
與以往醫療事故庭審現場不同,院方沒有主動申請宣讀鑒定結果。申請宣讀鑒定結果的是被告請來的那位女律師。
周立奇從女律師的宣讀中終於知道了死者的名字叫馬明山。
宣讀完冗長的委托事項、爭議要點、診治概要以及對鑒定過程的說明等四個問題後,終於進入到實質性的鑒定結果。
女律師讀道:……第五,鑒定分析意見:1.患者馬明山因‘慢性尿毒症、腎功能衰竭’住二級私立和佳醫院行親屬間同種異體腎移植術,有手術適應症。
“2.患者接受腎移植術當日及次日,腎功能有所改善,有排尿。但第三天後便高燒不止,尿少,直至後來死亡。經鑒定,患者死於術後肺部感染並發症。手術區域感染病灶明顯,檢測出革蘭士陰性杆菌、革蘭士陽性杆菌以及大腸杆菌。屍檢證實,腎移植手術本身沒有明顯失誤。另據病曆記錄,術後相關治療醫囑及護理也無明顯失誤。但患者術後所用抗菌素均為假冒產品,經檢測,不符合同類藥品國家規定標準,沒有起到抗炎殺菌作用。另據對院方負責手術器械消毒的供應室消毒設備進行檢測,其消毒設備不符合國家同類產品現有標準,使用設備為外院淘汰的陳舊設備。當患者出現明顯術後感染症狀後,醫方沒有及時發現問題,致使病人病情急劇惡化,最終導致病人死亡。故本病例醫方已構成醫療事故。第六,醫方在本病例診療過程中存在問題:1.使用假冒抗菌素,無法達到術後抗炎效果,導致感染,貽誤病情。2.設備老化,致使手術器械消毒不嚴格,成為感染傳播渠道。3.手術醫生為臨時外請醫生,術後沒有查房及時發現問題,住院主治醫生觀察病情不準確,沒有做出及時有效治療,致使病情延誤。第七,鑒定結果: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次鑒定病例屬於一級甲等醫療事故,醫方負全部責任。省醫學會。2005年2月28日。”
沒有當庭宣判,法官宣布擇日再判。
就在法官剛宣布完休庭時,死者妻兒和旁聽席上的死者其他家屬一齊哭鬧起來。
死者的妻子哭道:“明山,我到哪裏才能找到你?”
而死者的兒子則哭著說:“爸,我想你。”
幾個旁聽席上的死者家屬帶著仇恨和惱怒向朱院長圍攏過去。
“你有什麽資格開醫院?草菅人命!”
“看你那樣,像個醫生嗎?簡直是個屠夫!”
“殺人犯!你就是個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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