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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1/3)

作者:林家品,周國仁字數:7402更新時間:2019-09-21 10:38:14

    在當兵的生涯中,我感到惋惜的是一個極好的再立二等功的機會,這個機會根本就用不著冒生命危險,半點危險都沒有。不但沒有半點危險,而且是吃得好,住得好,舒服得很,還威風得很。可這個機會,偏偏讓我從手指縫裏給漏掉了。

    這個機會,是看守貪官。

    一道命令,我們十幾個精英和參謀長買了便服,換上便服,迅速趕到省委招待所。

    我之所以把自己也列為精英,因為我已經榮立了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而命令中要求的,就是選派精英。正因為我立了兩次功,才被選上,所以我是貨真價實的精英。絕不是吹。

    我們趕到省委招待所,是執行看守任務,看守被“雙規”的官員。

    這些被“雙規”的官員,最小的官都是廳級。

    我們負責看守的,是省檢察院的一個副檢察長。

    這個副檢察長,和幾個大老板勾結,所涉金額達幾個億。

    我們分班,輪流看著、跟著這個副檢察長,就連他洗澡、上廁所都不能有絲毫鬆懈,必須跟著。不能讓他跑了,也不能讓他自殺。

    看守這樣的貪官,為什麽要選派精英呢?隨便派幾個人看著不就行了嗎?不就是不讓他跑了,不讓他自殺嗎?

    緊接著發生的事,就說明上級領導選派精英看守是大大的正確。

    一天,當我一個人看著這個副檢察長時,他偷偷地跟我說:“小夥子,我給你五百萬現金,你替我送個條子出去。”

    他說,你隻要到某處,找到某某幾個人,說是有我的條子,他們就會給你五百萬。你拿到錢後,再把我的條子給他們。

    “你先拿錢,再給條子,你就會相信我說的五百萬是靠得住的,絕不會落空。”他說,“小夥子,你就幫我這個忙,以後我還要重重感謝你的。我說話絕對算數。你先拿到這五百萬,就證明我說話算不算數了。小夥子,你就是幹一輩子也掙不到這些錢啊!這次隻要你跑一趟……”

    五百萬!我的個爺(yǎ)!

    五百萬隻要跑一趟,隻要替他遞個條子……

    我有點心動。

    我能不心動嗎?我想到了我那擺小攤子賣幹貨的父親母親,他們做生意做虧了,不能給我交學費,令我不得不中途輟學,連我賣泥鰍鱔魚青蛙攢下來的幾個想用來繼續上學的錢,都撬箱子全部拿走……如果一下有五百萬給他們……就算隻給他們四百萬,我自己留一百萬……那日子……

    我盡管有點心動,但我也想到,如果我幫他遞條子,我被冰涼的槍口抵著腦袋、拚死將持槍殺人犯抱住而立下的功,救火、抗洪豈不就全廢了,我豈不也成了一個罪犯?就算沒有被發現,我的良心也會時時不安……而貪官,又正是老百姓最恨、罵得最多的,是我父母親最恨罵得最多的,也是我平時最恨的,我怎麽能和最恨的人結成同盟……

    我是一個軍人,軍人的榮譽重於生命!

    我沒有講半點虛偽的話,我說的全是我當時的想法。

    我當時還想,他媽的,他怎麽能有那麽多錢,一個條子就能給我五百萬;他媽的,他搞那麽多錢幹什麽?他媽的,他沒進這“籠子”時,權力真的大啊,有權就有錢啊……

    但我當時犯了個傻。這個傻讓我後悔莫及。

    我的腦袋就是一根筋,不會轉一轉,不會想一想,不曉得思索思索再回答,隻曉得逞英雄。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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