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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歌而狂(1/2)

作者:榆揚字數:4848更新時間:2019-09-21 10:40:03

    “音樂對我來說,就像走路必須穿鞋子,生活必須要呼吸,很需要。也很想去和別人分享。”

    林俊傑常把自己想象成電影中的人物,比如蜘蛛俠;跆拳道已是紅帶黑頭,卻因怕打傷別人而被別人打傷;創作音樂的時候經常半睡半醒,因為那個狀態最有靈感;他,為音樂而生。

    靦腆、謙和,沒有絲毫年少得誌的輕狂與浮躁。一直以來林俊傑就像個空中飛人,昨天晚上剛到北京,明天一大早又要被經紀人“押解”到另一個城市。連續在歌友會上又跳又唱幾個小時,接著又被多家媒體“轟炸”。

    與第一張專輯《樂行者》相比,第二張專輯《江南》中加入更多俊傑自己的想法,整張專輯也更豐富、更成熟。之前他自己並不知道這張專輯銷量已過百萬,隻是聽說有人喜歡他的音樂就已經很開心。“在大陸之外的地區,這張專輯的名字叫《第二天堂》,其實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第二天堂,那是屬於自己的世界,在那個世界裏可以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不會被別人打擾。對於我來說,音樂就是我的第二天堂。當我對一些事情有自己的想法,或在生活中碰到什麽比較有趣的事情的時候,我就想通過音樂把它們表達出來。”從4歲因彈琴偷懶被媽媽打到手上留疤,到18歲《where did you go》被發表,再到23歲獲“金曲獎最佳新人獎”,俊傑注定與音樂結下不解之緣。

    俊傑最初對音樂產生興趣,是因為小的時候喜歡電影,喜歡漫畫,所以對電影和遊戲裏的音樂也特別關注,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給電影漫畫配樂。林俊傑在15歲的時候就已經開始嚐試作曲,並陸續參加一些歌唱比賽。在1999新加坡海蝶音樂舉辦的第二屆“非常歌手訓練班”中從3000多名選手中脫穎而出,他和阿杜是最後的勝利者。“當時麵臨著上大學還是與公司簽約的選擇,那時候我的壓力也蠻大的,但我對自己說不管怎麽樣,一定要做到最好,盡最大努力,如果相信自己就一定可以做得到,既然有這個機會我就要好好珍惜。我的爸爸媽媽雖然有些擔心,但他們還是尊重我的選擇,後來我就給他們聽我的音樂,讓他們喜歡我的音樂。”直到現在說起當時的情形,俊傑仍是一臉的堅決。

    和阿杜一起簽約後,阿杜開始發片並一炮而紅,一舉成為全亞洲最炙手可熱的歌手,而林俊傑卻剛開始自己的軍營生活。“在新加坡,男孩子到18歲時就一定要去當兵,當時服役期是兩年半。我在藝工隊,經常會有舞台表演,這使我積累了許多經驗,對我現在也是很有幫助的。公司鼓勵我趁那段時間多寫歌,多發表。看到師兄越來越紅,我並沒有心急,我要以他為榜樣,向他學習,多創作,為第一張專輯做準備!”

    對於音樂,林俊傑堅持自己的想法,但也不會過分強調“個性”完全不在意別人的感受,因為“音樂是要分享的”。在俊傑看來,隻有能引起大家共鳴的音樂才稱得上是真正的好音樂。現在作為歌手的俊傑還是新人,但在創作方麵他已經算是小有名氣的“老手”了。

    他沒有選擇幕後並不是因為貪戀歡呼與掌聲,對於俊傑來說音樂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沒有音樂,就好像失去一個方向,大家為歡呼為我鼓掌是為了什麽?”雖然俊傑的主要動力在創作,但在他看來如果有機會把自己的音樂唱給別人聽,那才算是完整地在作音樂,“因為很多時候音樂需要你去發揮、去表達,自己做的音樂隻有自己最清楚怎樣去表達”。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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