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24號文字
方正啟體

第十四章:公眾的失望和信心(1/5)

作者:上官燕字數:16286更新時間:2019-09-21 10:40:19

    對於傳媒和公眾來說,謝霆鋒始終是有了“前科”,他因此不得不在很長一段時間裏拖著這條灰色的尾巴,一步步艱難地向前邁進。

    戴著鐐銬跳舞將會給他未來的人生增加許多磨難、許多是非、許多變數,這對於他來說,確實是一種巨大的考驗。傳媒會一如既往地關注與他相關的“緋聞”,公眾也會一再衡量他是否仍然“反叛”,社會的某個不引人注目的角落,仍然會拿他來說事生事,以達成自己的目的。漸變將異常漫長,也異常痛苦。

    在這幾年中,謝霆鋒仍然碰到了好幾次風波,比較大的風波是兩次打人事件。一次發生在頂包案尚未塵埃落定之前。

    2002年7月13日,謝霆鋒去台北出席演唱會,事後去台北安和路一家火鍋店吃宵夜香港壹傳媒集團《忽然一周》的一男一女兩名記者一直在一旁跟拍,閃光燈閃個不停。此事引起了謝霆鋒的不滿,彼此發生了摩擦。後來,男記者前往鄰近的派出所報案,聲稱相機被砸毀,自己更遭人毆打,自稱手被撕裂,報案後前往醫院驗傷。

    第二天淩晨1時15分,事發兩個小時後,謝霆鋒在火鍋店召開記者會,澄清自己根本沒有動手打人。他說,當時他和友人一起到火鍋店,《忽然一周》的記者一直追進店內,不斷拍照,令他感到厭煩。他隨即走近對方,拍了拍對方的肩膀說:“夠了。”示意對方停止拍照。或許對方心虛,也可能是擔心他奪相機,見他到達時便向後閃避,結果站立不穩摔倒,相機脫手摔壞。對於記者報案,並且聲稱被打,謝霆鋒自歎倒黴。他同時強調不甘被利用。

    此次來台灣,謝霆鋒確實是背負著巨大壓力來的,所以,麵對傳媒的時候,他表現得非常低調,遇到提問,一概順著人家的意思回答。記者問他是不是和王菲在上海結婚了?他說:“結了”,接著又說:“我在各地都有老婆,台灣、香港、新加坡等地都有。”和他一起赴台的陳奕迅在一旁樂翻了天。大概終於看到謝霆鋒學會應付傳媒了,才在一旁為他偷著樂?

    謝賢得知兒子在台灣惹官司一事,立即放下手裏的一切,飛赴台北處理。

    香港知名記者莫小欣在她的一篇文章中提到其中的一些細節。她說:“霆鋒與公司同事在台灣做宣傳,淩晨時分去吃宵夜時遇到香港一周刊的記者,記者後來指控說霆鋒打他,把他推倒在地上。霆鋒否認,謝賢馬上飛到台灣聲援。在他臨赴台前,我致電謝賢,請求他如事情有任何突破性發展,馬上打電話給我,謝賢一口答應。其後,他在電話裏頭向我交待事件的細節時有條不紊,跟平時吊兒郎當,完全兩個模樣。拉姑笑謂:‘謝賢給兒子嚇醒了。’我在電台節目裏做了個民意調查:‘你認為霆鋒有沒有打記者?’成龍也打電話來說他相信霆鋒沒打記者,其實圈中很多看著霆鋒長大的前輩都很疼他、欣賞他。”

    莫小欣非常肯定地說,頂包案之後,謝霆鋒學乖了,麵對狗仔隊不再脾氣火暴,反而麵帶微笑,表現合作。但即使如此,他仍然招惹了不少是非。

    根本原因在於,社會存在一種慣性。謝霆鋒的叛逆形象已經深入人心,有了經驗的人們,遇到風,想到的自然是雨,卻忘了風過之後,還可能出現別的情形。就如這次的打記者事件,一方堅稱自己未打人,另一方則表示自己確實被打,雙方各不讓步。在這樣的麻煩麵前,謝霆鋒一方確實處於劣勢,他是有前科的人,這種前科讓人們產生了一種思維定式。而爆出的事件,恰恰便是風,思維定式也就認定這風之後毫無疑問會下雨。另一方麵,和他產生矛盾的另一方是傳媒。他們也知道,要打贏這場官司,僅僅靠人們的思維定式是不行的,還需要最為關鍵的證據。可當時正是午夜,又遠在台灣,火鍋店裏的人不多,此後又離開了,要找目擊者不容易。《忽然一周》隻有一個方法,在港台公開登報懸賞尋找證人。在香港懸賞25萬港元,在台灣懸賞100萬元新台幣。

    那時,謝霆鋒的頂包案還沒有最後了結,又冒出這樣一樁案子,所有的輿論,自然對他不利。麵對這一案件,謝霆鋒方麵隻想盡快完結。謝霆鋒方麵首先表示了這種願望,他們確實不想再生出事端讓此前所有的努力付之東流。《忽然一周》隨後也表示願意接受和解,於是,這次糾紛,便在雙方律師的磋商之後宣告結束。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上一章 回目錄 標記書簽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