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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節 不思悔改

作者:李道英字數:2070更新時間:2019-09-21 12:09:16
“烏台詩案”不僅使蘇軾被貶為黃州團練副使,而且其弟蘇轍也被貶官,王詵(shēn)、王鞏等也因與蘇軾往來而連坐,張方平、範鎮、司馬光等二十二人也因收受蘇軾詩文被處數額不等的罰金。 蘇軾“荷蒙聖恩”出獄,本當感恩戴德,痛改前非,可是當他邁出獄門之後,卻毫無悔意。他在《十二月二十八日,蒙恩責授檢校水部員外郎黃州團練副使,複用前韻二首》其一中說:“百日歸期恰及春,餘年樂事最關身。出門便旋風吹麵,走馬聯翩鵲啅(zhuó,鳥啄食)人。卻對杯酒渾似夢,試拈(niān)詩筆已如神。此災何必深追究,竊祿從來豈有因。”一出獄門,即感受到寒風中透出的春意,詩歌用輕描淡寫的口吻追述自己大難不死的入獄經曆,一出獄便縱筆吟詩,不見有絲毫悔意。其二曰:“平生文字為吾累,此去名聲不厭低。塞上縱歸他日馬,城東不鬥少年雞。”詩中引用塞翁失馬和唐玄宗時以鬥雞媚上的賈昌的典故,明白表示:即使他日再遇災禍,自己也絕不會改變初衷。清人紀曉嵐評此詩“卻少自省之意”。一點也不錯!蘇軾決不會因此挫折而從此俯首帖耳作一順民。 蘇軾到了黃州,即寫下《初到黃州》一詩:“自笑平生為口忙,老來事業轉荒唐。長江繞郭知魚美,好竹連山覺筍香。逐客(貶官之人)不妨員外置,詩人例作水曹郎。隻慚無補絲毫事,尚費管家壓酒囊。”首聯以自嘲口吻回顧自己四十六年的人生道路,少年即有壯誌,但二十多年的官場生涯不但沒有功成名就,而且蹉跎至被放逐的罪人,豈不“荒唐”?頷聯宕開一筆,寫自己初到黃州。望長江而知魚美,見篁竹而知筍香,對未來生活之憧憬,溢於言表。頸聯中詩人以“放逐”自命,巧借自己被貶官職,以古今詩人自喻,自己被貶為檢校水部員外郎,前代詩人何遜、張籍等曾任此職,似乎此職專為詩人而設,即是說自己雖為“逐客”,但還掛著“水部員外郎”的官銜。這種詼諧與放達,不無牢騷之意。尾聯更是反話正說。宋代官員俸祿,有相當一部分是以實物折價抵算的,並非全發現金。蘇軾在黃州所任官職,按規定,有一部分俸祿是用朝廷造酒後的退酒袋子(壓酒囊)來折抵的。蘇軾說,我這個團練副使,雖不許“簽書公事”(不辦公),但卻還照樣領著朝廷的俸祿,表麵上似乎是自慚“屍位素餐”,實際上是對朝廷對自己的處置的尖刻諷刺。 此詩既是詩人苦中作樂的自嘲,更是以幽默詼諧的口吻對朝中權勢者的嘲諷與戲弄。蘇軾一出鬼門關,便是這麽一種情狀,充分顯示了他無論遭受多大的打擊與迫害,都不會屈服於命運、向權貴者搖尾乞憐的精神氣質,以及他在逆境中尋求樂趣的超曠襟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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