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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雙十懷古民國二二年看十九年秋(3)(1/5)

作者:魯迅字數:12312更新時間:2019-09-21 12:10:00

    牛蘭夫妻以宣傳赤化之故,收容於南京的監獄,行了三四次的絕食,什麽效力也沒有。這是因為他不了解中國的監獄精神之故。某官吏說他自己不要吃,同別人有什麽關係,很訝奇這事。不但不關係於仁政,且節省夥食,反是監獄方麵有利。甘地的把戲,倘使不選擇地方,就歸於失敗。

    但是,這樣近於完美的監獄,還留著一個缺點,以前對於思想上的事情,太不留意了。為補這個缺點,近來新發明有一種“反省院”的特種監獄,而施行教育。我不曾到其中去反省過,所以不詳細其中的事情,總之對於人犯時時講授三民主義,使反省他們自己的錯誤。而且還要做出排擊共產主義的論文。倘使不願寫或寫不出則當然非終生反省下去不行,但做得不好,也得反省到死。在目下,進去的有,出來的也有,反省院還有新造的,總是進去的人多些。試驗完畢而出來的良民也偶有會到的,可是大抵總是萎縮枯槁的樣子,恐怕是在反省和畢業論文上麵把心力用盡了。那是屬於前途無望的。

    姓雖然冒充了日本人,譯文卻實在不高明,學力不過如邵家幫閑專家章克標先生的程度,但文字也原是無須譯得認真的,因為要緊的是後麵的算是編者的回答—— 編者注:魯迅先生的文章,最近是在查禁之列。此文譯自日文,當可逃避軍事裁判。但我們刊登此稿目的,與其說為了文章本身精美或其議論透徹;不如說舉一個被本國迫逐而托庇於外人威權之下的論調的例子。魯迅先生本來文章極好,強辭奪理亦能說得頭頭是道,但統觀此文,則意氣多於議論,捏造多於實證,若非譯筆錯誤,則此種態度實為我所不取也。登此一篇,以見文化統製治下之呼聲一般。《王道》與《火》兩篇,不擬再登,轉言譯者,可勿寄來。

    這編者的“托庇於外人威權之下”的話,是和譯者的“問內山書店主人丸造氏”相應的;而且提出“軍事裁判”來,也是作者極高的手筆,其中含著甚深的殺機。我見這富家兒的鷹犬,更深知明季的向權門賣身投靠之輩是怎樣的陰險了。他們的主公邵詩人,在讚揚美國白詩人的文章中,貶落了黑詩人,“相信這種詩是走不出美國的,至少走不出英國語的圈子。”(《現代》五卷六期)我在中國的富貴人及其鷹犬的眼中,雖然也不下於黑奴,但我的聲音卻走出去了。這是最可痛恨的。但其實,黑人的詩也走出“英國語的圈子”去了。

    美國富翁和他的女婿及其鷹犬也是奈何它不得的。

    但這種鷹犬的這麵目,也不過以向“魯迅先生的文章,最近是在查禁之列”的我而已,隻要立刻能給一個嘴巴,他們就比吧兒狗還馴服。現在就引一個也曾在《“滑稽”例解》中提過,登在去年九月二十一日《申報》上的廣告在這裏罷——十日談向晶報聲明誤會表示歉意 敬啟者十日談第二期短評有朱霽青亦將公布捐款一會本刊措詞不善致使晶報對郡洵美君提起刑事自訴按雙方均為社會有聲譽之刊物自無互相攻訐之理茲經章士釗江容平衡諸君詮釋已得晶報完全諒解除由晶報自行撤回訴訟外特此登報聲明表示歉意“雙方均為社會有聲譽之刊物,自無互相攻訐之理”,此“理”極奇,大約是應該攻訐“最近是在查禁之列”的刊物的罷。金子做了骨髓,也還是站不直,在這裏看見鐵證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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