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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與寫作(1/5)

作者:張秀章解靈芝字數:44208更新時間:2019-09-21 13:25:08

    文學·寫作

    有人認為藝術是一種逃避,也有人認為藝術是一種征服手段,雙方各有自己的道理。可是人們可以逃去做隱士,可以躲進瘋狂,也可以遁人死亡。人們可以用武器來進行征服。那為什麽又非要寫作不可呢?為什麽人們一定得用寫作來進行逃避或征服呢?因為在不同作者的形形色色的目標後麵,存在著一種我們大家共有的更深人更直接的選擇。我們試圖去闡明這個選擇,看一看作家之必須介入寫作,到底是不是由於這個對寫作的選擇。

    《為何寫作》

    我們的每一個觀念,都伴隨著這樣一種意識:人類現實是一個“展示者”,那就是,隻有通過人類現實才有所謂存在,換句話說,人是一個手段,通過人事物才顯示出來。由於我們在世界上的存在,才使得各種關係變得複雜起來。是我們,使這株樹與那一小塊天產生了聯係。由於我們,那顆死了一千年的星,那一彎新月,那一條黑色的河流,才在渾然一體的景色中顯現出來。正是我們汽車和飛機的速度,把這大塊大塊的土地組織在一起。隨著我們的每一個行動,世界向我們展示出一個新的麵貌。但是,如果說我們知道自己是存在的導演者,那麽我們也知道自己並非存在的創造者。要是我們掉頭不看這片景色,它就會沉回到永恒的黑暗中去。至少,它會往回沉。可是誰也不至於傻到認為它將被消滅。將被消滅的是我們自己,而地球則將在無生命的狀態下繼續存在,直到另一個意識出現把它喚醒。因此,我們除了確認自己是“展示者”之外,還確認我們對被展示物來說是非本質的。

    《為何寫作》

    藝術創作的主要動機之一,當然是某種感覺上的需要,那就是感覺到在人與世界的關係中,我們是本質的。如果我確定要在畫布上或在寫作中描寫曠野的某個方麵,或是描繪大海,或是描繪我所發現的某人臉上的神情,我知道自己是通過凝練各種關係,引進本不存在的秩序。以統一的思想,控製五花八門的事物,這才把它們創作出來的。也就是說,我感覺到在我與作品的關係中,我是本質的。可是現在卻正是那被創作出來的客體離我而去,我不能同時既展示又創造。在作品與創作活動的關係中,作品變成非本質的。首先,即使對別的創造物來說它似乎是明確無誤的,但對我們來說它好像永遠處於一種懸而未決的狀態,我們總是可以改動一下這根線條,改動一下那片陰影,或是改動某一個詞。因此,作品決不會把自己強加於人。一個學繪畫的新手問他老師:“什麽時候我可以認為自己的畫達到完美無缺的地步?”老師回答說:“當你可以驚歎地看著你的畫,並對自己說:‘畫那張畫的就是我啊!’的時候。”

    《為何寫作》

    “在我看來,一旦你懂得怎樣去從事數學和自然科學工作,這就意味著你理解了全部自然科學和數學,我想,如果我專門研究哲學,我將學得世界上的一切,我將在文學中談論它們。可以說,這給了我內容。”

    《永別的儀式·同讓一保爾·薩特的談話》

    “一個作家必須是一個哲學家。自從我認識到哲學是什麽,哲學就成了對作家的根本要求。”

    《永別的儀式·同讓一保爾·薩特的談話》

    這等於說:“永遠不會達到。”因為這實際上是用另一個人的眼睛來估量自己的作品,展示自己創作的東西。但是,相對說來,我們並不很意識到自己創作的東西,卻更多地意識到自己的創作活動。這一點是不言而喻的。如果要製作一件陶器或木器,那麽我們就拿起工具,依照傳統規範的要求進行工作,這些工具的用法都是早有規定的。這裏,用我們的雙手進行工作的,是海德格爾“注釋1”所說的那個著名的“他們”。在這個事例中,其結果似乎是十分奇怪的,因為它在我們眼中保存了自身的客觀性。但如果由我們自己來訂出製作規則,確定方法,立下標準,如果我們的創作衝動出自我們內心深處,那麽,我們在自己的作品中除了我們自己以外,就再也找不到任何別的東西了。用以評判作品的法則,是我們自己構想出來的。我們在作品中認出來的,正是我們自己的曆史、自己的愛和自己的歡樂。即使我們看著它而不再進一步去碰它,我們也決不能從中領受那種歡樂或愛。我們把那些東西放進作品中去了。我們從畫布或紙張上取得的效果,對我們似乎絕不是客觀的。我們對產生那些效果的方法是太熟悉了。這些方法仍然是一種主觀上的發現,它們就是我們自己,是我們的靈感,是我們的計謀。當我們要想見到我們的作品時,我們就再一次把它創造出來,我們在腦子裏重複這個作品的各個製作過程。它的每一個方麵都作為一個效果顯示出來。因此,在觀念中,客觀成了本質的東西,而主觀卻變成非本質的了。前者在創作中尋求本質並得到了它,可是,正是這個客觀,接著又變成非本質的了。

    《為何寫作》

    這個辯證關係在寫作藝術中比在其他任何方麵都更為明顯,因為文學客體是一個隻存在於運動中的特殊尖峰,要使它顯現出來,就需要一個叫做閱讀的具體行為,而這個行為能夠持續多久,它也隻能持續多久。超過這些,存在的隻是白紙上的黑色符號而已。要知道,作家不能讀他自己寫的東西;鞋匠卻可以穿他自己剛剛做好的鞋子,隻要尺寸合腳就行;建築家也可以住他自己建造的房子。閱讀時,你在預測,也在等待。你預測句子的末尾,預測下一個句子,預測下一頁書。你等待它們來證明你的預測是否正確。閱讀是由許許多多假設、許許多多終於要醒的夢、許許多多希望和受騙所組成的。讀者總是在他們閱讀的那個句子的前頭,進入一個他們讀下去時一部分逝去、一部分相應地聚攏的未來之中。這個未來從一頁退到下一頁,形成了文學客體的一個移動著的地平線。沒有了等待,沒有了未來,沒有了無知,那也就沒有了客觀現實。

    《為何寫作》

    於是,寫作活動包括著一種不言而喻的準閱讀在內_,這種閱讀使得真正的閱讀成了不可能的事。當詞兒在作者筆下形成時,他無疑是看見這些詞的,但是他看見的與讀者看見的並不一樣,因為在他把它們寫下來之前就知道它們是什麽了。他寫字時盯住看著,並不是為了要展示這些等待人們來閱讀的沉睡的詞兒,而是為了要控製這些符號的構圖。簡而言之,那純粹是一項規劃工作,在他眼前展示的隻不過是鋼筆的輕輕滑動而已。作家既不預測也不猜想;他是在進行規劃。常有這樣的情況,他等待著人們所謂的靈感。可是一個人等待自己與等待別人是不一樣的。如果他猶豫不決,他知道那是因為未來尚未構成,而他自己將要創造這個未來;如果他還不知道他的主人公將有怎樣的遭遇,那隻是意味著他還沒有想到這一點,還沒有作出任何決定。因此作家的未來是一頁空白,而讀者的未來卻是他與結局之間印滿文字的200頁書。這樣,作家無論在什麽地方,接觸的隻是他的知識,他的意誌,他的計劃,一句話,隻是他自己。他隻觸及他自己的主觀,他所創造的客體是他所不能及到的,他創造這個客體並不是為他自己。若是他來重讀自己的作品,那已經太遲了。句子在他眼中再也不能成為什麽有意思的東西了。他到達主觀的極限,但卻沒有跨過這個極限。他欣賞某一筆或某一警句或某一用得恰到好處的形容詞所產生的效果,但這隻是對別人產生的效果。他可以評判這種效果,卻感覺不到它。普魯斯特“注釋2”從未揭示查勒斯搞同性戀,但他甚至在寫書之前就這樣決定了。如果有一天,這本書對它的作者呈現出客觀的外貌,那一定是經過了許許多多年,作者已經把它忘掉,這本書的精神對作者來說已經十分陌生的時候。毫無疑問,這時作者也不再可能寫這樣一本書了。盧梭“注釋3”在逝世前重讀他所寫的《民約論》時,就是這種情況。

    《為何寫作》

    因此,說一個人寫作隻是為自己,那不符合實際。隻為自己寫作是十分糟糕的。在你把你的感情投到紙麵上時,你隻不過在設法使這種感情作無力的延伸而已。創作行為在作品創作中隻是一個不完整的抽象的瞬間。要是作者是孤立地存在著的話,他就可以隨心所欲,他愛寫多少就寫多少。作為客體的作品將永遠不能問世,而作者也就不得不放下筆來,或者陷入絕望之中。但是,寫作活動包含著閱讀活動,後者與前者存在著辯證的聯係,而這兩個互相聯係的行為需要兩種截然不同的代理者。正是由於作者和讀者的共同努力。才使那個虛虛實實的客體得以顯現出來,因為它是頭腦的產物。沒有一種藝術可以不為別人或沒有別人參加創造的。

    《為何寫作》

    我在30歲時出色地幹了一下我在《惡心》中描寫了——讀者可以相信我是誠心誠意的——我的同胞們的那種毫無理由的、難以忍受的生存狀態,而我的存在是不在其中的。我就是洛根丁,我在他身上展示了我的生活脈絡,並且毫無討好之意。同時我就是我,聖靈的選民,地獄的編年史作者和一架正對著我自己的原生質汁液的微型鋼玻璃攝影機。後來,我又快樂地闡述了人是不可能的道理,我自己也同樣是不可能的,……我所缺少的是現實的意義。從那以後我改變了。我曾慢慢地向現實請教。我看到了餓死的兒童。而麵對死去的孩子,《惡心》是沒有分量的。

    《詞語》

    事實上,閱讀似乎是觀念和創造的綜合“注釋4”。它同時包含著主體和客體的本質。客體之所以是本質的,是因為它嚴格地屬於超驗的範圍並帶來了自己的結構,也因為人們必須等待它並觀察它。可是主體也是本質的,因為不僅需要它來揭示客體(即化“有”為客體),而且需要它使這個客體可能“存在”(即把它製造出來)。一句話,讀者是意識到在創作中揭示,在揭示中創作的。事實上,我們不必把閱讀看做是一種機械動作,認為符號對人產生印象跟光對照相底片產生作用一樣。因為如果一個人心不在焉、疲倦不堪、生性愚鈍或粗心大意,那麽對作品中敘述的大部分故事他都會視而不見。他永遠也沒法“捉住”客體(“捉住”的意思就像我們所說火“燃得著”或“燃不著”中“燃著”的意思)。他會從黑暗中抓取片言隻語,可是這些片言隻語看上去隻不過是隨意徐抹而已。如果他各方麵都處於最佳形態,他會超越文字構想出一個綜合形式來,這個形式的每一用語隻不過能起一個部分的作用:“主題”、“題目”或“意義”。從一開始,意義就不再包含在詞語中,因為讓每一個詞的詞義變得可以理解我的,反而正是讀者,而文學客體盡管是通過語言而被人認識,卻決不是用語言表現的。相反,就本性而言,它是意在不言中的,是詞的對立物。而且,一本書中排列成行的成千上萬個詞可以一個一個分開來念,從而使這本書的含義不顯示出來。要是讀者不是從一開始而且在幾乎無人引導的情況下去極力領會這種不言之意,簡而言之,要是他不去虛構這種不言之意,沒有把他所喚醒的詞和句子放在那兒並把它們緊緊把握住的話,那麽他就會一事無成。如果有人告訴我說,把這個活動叫做再創造,或者叫做發現,也許會更恰當些,我的回答是,首先,這種再創造將會跟第一次創造一樣新鮮,一樣有獨創性。尤其是,當一種客體以前從未存在過,那也就沒有什麽再創造它或發現它的問題了。因為,如果我所說的不言之意確實是作者想要達到的目的,他至少對此毫不熟悉,他的不言之意是主觀的,先於語言的。那隻是無言,是與靈感相一致的富有生氣的一種內含,它將由詞來一一加以表達,而讀者創造的不言之意卻是一個客體。在這個客體的最中心,存在著更多的不言之意——這是作者沒有說出來的。這是一個有關不言之意的問題,這些不言之意十分特殊,以致它們在由閱讀引出的客體之外,不再能保有在閱讀中的任何意義。不管怎樣,正是這些不言之意,賦予客體以密度和獨特的麵貌。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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