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兩個字說出來容易做起來很難。
而且,他們之間還有三個孩子,說離婚真不現實。
她也看得出來,梁紅梅是個重情義的,跟她愛人還是有感情的。
吳秋月也不會傻不愣登勸人離,還沒到那一步。
吳秋月想了一下就幫忙出招,“紅梅姐,你就沒想過等這邊的店麵開起來,幹脆讓姐夫帶著孩子來津市安家?”
“啊?!來津市安家?這可行嗎?”
她還真沒想過。
主要是津市離京都不算遠,坐火車到他們家,最多才三個小時,她在這邊有臨時住的地方,隔三岔五的回趟家就行了,根本沒必要來津市生活。
“怎麽不行!你愛人那邊就是看大門,一個月二十五塊錢工資,你婆婆幫你們照顧孩子,你都給三十塊錢,這樣的話,為什麽不把姐夫的工作賣掉,你們直接來這邊工作?孩子讓姐夫照顧。
反正他胳膊不方便,照顧孩子還是可以的。
你大兒子,二女兒都不小了,他們要上學,就隻照顧小老三,也不會太辛苦。
還有,姐夫要是覺得太閑,就在咱們服裝店外頭擺個小攤,也別賣重的,我爸媽做的糖果最近在京都賣得很好,姐夫可以過去拿來賣。
一個月不說多了二三十塊肯定沒問題,一天也就兩三個小時。
這樣你們一家人都能在一起,你也不用來回奔波,姐夫也不用疑神疑鬼地猜忌,不是很好嘛。”
“可你姐夫肯定不肯過來。”畢竟京都才是他們的根。
還有一點,端鐵飯碗的人看不起擺攤的個體戶。
“那你就任由姐夫這麽猜忌你?最後演變到互相埋怨,關鍵有你婆婆照顧孩子,你真的放心?
她要是在你孩子麵前編排你,時間短了還行,時間長的,孩子肯定也會跟你離心,有可能會恨上你。”
一個母親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孩子被教壞。
梁紅梅下定決心道:“你說得對,我婆婆都教唆我男人打我,把孩子交給她還能教出什麽好。”
“可是秋月,我不知道怎麽說服我愛人,他怕是不會願意跟我來津市。”
這才是梁紅梅最犯愁的。
一般情況下,女人都是遷就男人,現在要男人遷就女人,連梁紅梅都覺得自己異想天開。
吳秋月來興趣,“紅梅姐,你婆婆最擔心的不就是怕你在外頭找人嘛,那你就幹脆果斷點,直接回家跟姐夫提離婚。”
“啥?!這咋能真提離婚?離婚後孩子們還不是交給我婆婆帶,那,那我的孩子就真毀了。”
吳秋月好笑道:“想什麽呢!離婚是要嚇唬他們,你婆婆那麽精明,怎麽可能讓你們離婚。
你想,你們真離婚,孩子都是他們家的,那就是姐夫帶三個孩子,胳膊還傷了,重活累活都幹不了,一個月二十五塊錢連飯都吃不上,有哪個女人願意嫁過去當後媽,還得累死累活照顧男人?
況且,你男人真要另娶,你婆婆不還得出錢出力。
不然你以為她為什麽要姐夫把你弄回津市?還不是怕你賺了錢,有了能力心思就野,怕你跟其他男人跑了!
還有一點,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親,我可不幹缺德事。”
梁紅梅噗就笑出來,“感情還有這麽多彎彎心思,不得不說,你這分析得還真挺對,我婆婆那人就是這麽個玩意兒。”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