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24號文字
方正啟體

第三十五章 古調新聲“嚴征管”(1/3)

作者:曹欽白字數:8064更新時間:2019-09-21 23:18:45

    上個世紀20年代中期,魯迅先生曾應邀到西安講學,其間抽暇看了著名秦腔劇團易俗社的演出,並為該社題詞“古調新聲”。因了先生以後的大師聲名,易俗社一直引為驕傲,解放以後每有活動,必定要把先生的題詞請出來言說一番。

    之所以提起“古調新聲”,是因為筆者在看到中央關於新一輪稅製改革的十二字真言中的“嚴征管”以後,不由自主的聯想。的確,比較前九個字“簡稅製、寬稅基、低稅率”而言,“嚴征管”可謂並無新意,嚴格稅收的征收管理,可以說是自有稅收以來,所有稅務機構永恒的主題,稅種可以有增有減,稅率可以提高降低,但征管卻永遠隻有一個要求,曰:嚴。

    然而,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花不同。正如愛情與生死雖然是文學的永恒主題,但卻世世代代不絕地演繹出無數的千古絕唱一樣,“嚴征管”因為時代、環境的不同,仍然能夠不斷出新。老樹發新芽,古調開新聲,絕對不可因其是“古調”而不注意其“新聲”。

    所謂征管,簡單說,無非是依照稅收法律法規把應該收的稅款收入國庫。稅製、稅基、稅率等屬於政策,一般是立法、行政機關綜合人民的意誌進行決策製定,而征管則屬於執行。政策好了,固然容易執行,但若不抓征管,執行不到位,也會使好政策收不到應有的效果。因此稅收政策一旦製定,關鍵問題就是征管了。稅務部門對稅收政策隻有調查權、建議權,而沒有決定權,決定權力在全國人大、在國務院,它的最主要、最基本的工作任務其實就是征收管理而已。

    不同的時期、不同的國度、不同的製度,稅收征管的模式和要求都是不同的。歐洲從古羅馬時期一直到18世紀,許多國家稅收征管的模式是包稅製,即官府不直接向納稅人按規定稅率征稅,而是采取指標承包的方式,把要征的稅款數額,包給當地的富商豪紳,由承包人自行確定辦法,運用官府授給的征稅權,向納稅人收稅。中國的宋、元兩代也曾盛行這種包稅製,當時叫“撲買”。宋代曾對酒、醋、墟市、渡口等應課征的稅,采取招商承包的辦法,元代包稅範圍更加擴大。國民黨政府時也曾對一些地方稅捐如牙稅、屠宰稅等實行過包稅製。這種征收方法雖能夠實現官府的稅收目標,卻由於把執法權下放,而導致包稅人假公濟私,任意勒索,所征稅額常常數倍於其承包稅額,加重了百姓的負擔。

    中國自從秦統一以後,基本的稅收征管模式是由各級官吏派員直接向納稅人征收,這種模式雖然相較包稅製規範許多,但曆史條件所限,一是征收憑借的是神權和皇權合而為一的“奉天承運”,因此納稅人隻有義務沒有權利,“征稅沒商量”;二是對征稅人缺乏約束,隻強調目的,不管手段,致使百姓常常因為稅收而被迫流亡、破產。柳宗元的《捕蛇者說》中捕蛇人的悲慘命運就是這種征收模式和要求的寫照。至於因為無力繳納苛捐雜稅而官逼民反的例子更是不勝枚舉。

    新中國的建立,從性質上根本改變了舊的征管模式弊病,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征納關係融洽,征收方法不斷規範,因此年年都能完成國家的稅收計劃。稅務隊伍屢受嘉獎,被認為是黨和政府信任的能打硬仗的隊伍。特別是改革開放以後,中國的稅收從觀念到製度到手段都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稅收征收率不斷提高,20世紀90年代以後,每年都以10%的幅度提升,成為稅收連年增長超收的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

    時移世易,轉眼間我們已邁入了21世紀,雖然中國稅收征管的基本模式沒有變,然而由於時代和環境的變化,新的曆史時期的稅收征管必須注入新的內容,以適應時代的要求,這也就是“嚴征管”之“嚴”的新意所在。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上一章 回目錄 標記書簽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