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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整頓吏治痛懲貪官(6)(2/4)

作者:周遠廉字數:9062更新時間:2019-09-22 00:06:52

    同日,他又下諭,命江蘇巡撫明德將此案情節,秉公查實速奏,並將朱奎揚近日辦事情形據實奏來。第三天,十二月二十一日,他又下諭給在浙江審案的侍郎四達,命其赴蘇,會同高晉,將此案審訊明確,務得實情具奏。

    乾隆帝確係聰明之君,能夠看出高晉蒙混庇護段成功的錯誤,嚴加駁斥,委官會審,這一點頗為難得。但他萬萬沒有料到,高晉如此謬誤具奏,是有其考慮的,一經嚴諭督責,便將真情奏明,使皇上大吃一驚。乾隆三十一年正月十一日,江蘇巡撫明德的奏折到京。明德奏:段成功之家人龔玉出票滋擾民間,“段成功俱屬知情,其中尚有染指之處”,承審之蘇州府知府孔傳珂,主稿審轉之按察使朱奎揚,均明知段成功裝病而“瞻徇未究”。乾隆帝覽疏甚怒,立即下諭,命將朱奎揚、孔傳珂俱革職拿交刑部治罪,其成招會轉之布政使蘇爾德,未能扶正爭執,亦難辭咎,將其交部嚴加議處。②《清高宗實錄》卷752,頁12、13,15、16、17、18.

    緊接著,兩江總督高晉的奏折又送至京,高晉說:“莊有恭原參,即有段成功抱病被蒙字樣。”乾隆帝異常驚訝,於正月十三日連下兩諭。第一道諭旨講了兩個問題,一係段成功之罪。他說:四達會同兩江總督高晉查出,“此案出票婪索,皆係段成功親筆標發,實有染指等弊,則段成功之情罪,已無疑義”。這算是他所預料到的。第二個問題卻大出他意料,他十分詫異也非常生氣地說:高晉所奏莊有恭於八月參劾段成功的折子內,有段“抱病被蒙字樣”,讀後“實屬駭異”。莊有恭既已訪知段成功有出票婪索之事,具本參劾,“豈有複信其抱病被蒙之理!”其若仍任江蘇巡撫,絕不肯如此姑息了事,亦不肯為此隱約兩可之語。其意以為,離任在即,何必結怨,故留此間隙,即使他日審出實情,亦可搏救之不得之名,如因此而開脫了段成功,便可“解怨市恩”,“此等卑瑣居心行事,尚安得為純臣乎!”“莊有恭受朕深恩,特加擢用,乃敢為此巧於市恩之術”,“是有心欺朕矣”,著將其交部嚴加議處。第二道諭旨是令將孔傳珂、朱奎揚革職鎖拿,交與四達等官,“嚴行究訊,務得實情”,質審明確後,再解部治罪,如孔、朱二人再不吐露實情,其首領必不能保全。②乾隆帝此時對段成功之案,算是有所了解了,知道莊有恭是在施展隱約兩可之計,但這還隻接觸到此案的第一層,距案之最深處還不了解。莊有恭之如此冒險行事,不僅僅是為了包庇屬員,解怨市恩,還有更深的隱情。

    此諭下達七天後,正月二十日,吏部擬議處分之疏送呈帝前,建議將“巧為解怨市恩”的莊有恭,革去刑部尚書與協辦大學士之職,將兩江總督高晉予以降調處分。乾隆帝諭令革去莊之協辦大學士職,餘俟四達審明之後,再行處理,高晉著革職從寬留任。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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