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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整頓吏治痛懲貪官(7)(1/4)

作者:周遠廉字數:9506更新時間:2019-09-22 00:06:54

    乾隆帝立即感覺到此事非同小可,令軍機大臣查檢檔案,未有記載,便下諭清查此事說:此項銀兩,鹽政從未奏明,“私行動用,甚可駭異”。軍機大臣翻閱戶部檔案,沒有找到造報派項用數的文冊,“顯有蒙混不清、私行侵蝕情弊”。況且自乾隆十一年提引以來,每年提引二十萬至四十萬引不等,如以每引繳銀三兩計算,二十年來應有一千餘萬兩,“自須徹底清查”。但年歲既久,頭緒紛繁,恐尤拔世一人不能獨辦,著江蘇巡撫彰寶秘密速往揚州,會同該鹽政詳悉清查,務使水落石出,不得絲毫隱飾,不可畏難姑息了事,不許少有瞻徇,即速據實覆奏。《清高宗實錄》卷812,頁13、14.

    此諭下後二十二天,六月二十五日,江蘇巡撫彰寶之折到京。彰寶奏:抵達揚州後,會同尤拔世查辦預提綱引之事。此事本係奏辦之事,“但其中尚有餘利,每引繳公費若幹,亦應一並奏聞,乃竟隱匿不報,前鹽政等居心實不可問”。因傳喚總商詳訊,並令其開出清單。查曆年提引各商,“共獲餘利銀一千九十餘萬兩。據稱曆年辦貢及預備差務共用過銀四百六十七萬餘兩,尚有各商未繳餘利銀六百數十餘萬兩。伏思此項銀必與鹽政等有暗行饋送情弊,複加嚴訊。據總商黃源德、江廣達等供稱:辛巳(乾隆二十六年)綱兩次繳過高鹽政銀八萬五千九百餘兩,丙戌(乾隆三十一年)綱又送銀四萬兩,乙酉(乾隆三十年)綱又送銀一萬兩,均係管事人顧蓼懷經手收進。又自乾隆十四年起,代吉鹽政辦貢物共墊銀三千餘兩,又二十一年代普鹽政辦如意銀三百二十兩”。“此外有無另項,並未吐實”。請將商人黃源德等六人革去職銜,運使趙之壁暫行解任。《清高宗實錄》卷813,頁19、20、21.

    彰寶此折,震驚朝野,因為它涉及到四個大問題。其一,巨款去向?這可不是一千八百區區小數,而是一千萬餘兩,相當於清政府稅收的三分之一。這樣多的銀兩下落如何,怎樣使用,為誰侵吞?作為貪汙案子來說,涉及的銀兩為數之大,堪謂空前未有,必須查清懲處。其二,上涉聖躬。兩淮鹽商的總商供稱,曆年辦貢及預備差務,用銀四百六十七萬餘兩,辦貢是進獻皇上,差務是天子四下江南和巡幸揚州。乾隆帝一向宣稱拒收貢物,禁絕獻寶,出巡乃係“省方問俗”,一切用費皆係“官為經理”,不取於民,那麽,此四百六十餘萬兩銀子,又作何解釋?其三,牽連廣泛。從乾隆十一年到三十二年,這二十來年中的鹽政、運使、同知,江蘇巡撫、布政使、按察使,兩江總督,揚州知府,等等數十名地方高級官員,皆難辭其咎,不是侵吞分肥,便是收受賄賂,至少也是失察疏縱,按律究治,很難逃脫處死籍沒、發充軍台、革職降級等項處分,兩淮總商和一些富裕鹽商,也不易幸免,官商二界勢必驚惶不安,人心浮動。其四,皇親難參。總商黃源德、江廣達所稱繳過高鹽政銀十三萬餘兩,此高鹽政可不是一般無足輕重的鹽政,而是貴妃之弟、相爺之子、為帝寵信、聲勢赫赫的高恒。高恒之姐乃慧賢皇貴妃,乾隆帝即位以前即為側福晉,深受夫君寵愛,於乾隆初封貴妃,卒後帝親諡以“慧賢”。高恒之父高斌,曆任布政使、兩淮鹽政、江南河道總督、直隸總督、吏部尚書、內大臣、協辦大學士、軍機大臣、大學士、管兩江總督等職,乾隆帝讚其治河成績顯著,“功在民生”,“較齊蘇勒、嵇曾筠有過無不及”。高恒之從兄高晉,曆任布政使、巡撫、江南河道總督、兩江總督,並授大學士兼禮部尚書、署漕運總督仍留兩江總督任。此時,皇貴妃姐姐和大學士父親雖已不在人間,但從兄高晉仍為兩江總督。高恒自己憑仗姐、父、兄的權勢和帝恩,於乾隆初以蔭生授戶部主事起,步步高升,飛黃騰達,出監山海關、淮安、張家口榷稅,署長蘆鹽政,任天津總兵,於二十二年赴任兩淮鹽政,二十九年授上駟院卿,仍領兩淮鹽政,直到三十年因高晉為兩江總督,例當回避,始被帝召入京,署戶部侍郎,尋授內務府總管大臣,三十二年又署吏部侍郎。高恒任職的三十年裏,絕大部分時間是管理關稅和鹽政,這兩項差使都是肥缺,侵帑納賄,勒索商民,收受饋遺,收入極為可觀。而且這兩種官員,又肩負有了解民情,偵查地方官吏動靜,報告物價氣象等情的重要使命,非內務府人員難任其職,不為皇上信賴和寵愛,更難如此長期久任此職,這充分顯示了高恒的特殊的政治地位及其為皇上所寵信。而且還要看到,乾隆帝第三次、第四次下江南時,身任兩淮鹽政的高恒,董率商民,籌劃巨款,對天子的迎接、侍奉、遊賞,是盡心竭力操辦的,辦得很好,使乾隆帝非常滿意,故當其從兄高晉任兩江總督需要回避時,不是移調其他鹽區或關口,而是召入京師榮任內務府總管大臣,這又是財源茂盛、接近君主,為帝倚任、器重的美差。對於這樣一位門第顯赫、貲財巨萬的皇親、近臣,能參倒嗎?能不招來橫飛之禍嗎?確係疑問。由此可以明白,為什麽江蘇巡撫彰寶雖然報告了餘利銀隱匿不奏及高恒收受鹽商巨銀的事實,並籠統地說了一句“前鹽政等居心實不可問”,但隻敢奏請將現任運使趙之壁暫行解任,而對高恒卻隻字不提,不敢對其彈劾,更不敢奏請將其革職拘審。因為,他不敢冒犯兩江總督高晉,不敢開罪於天子寵信的皇親、近臣高恒。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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