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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整頓吏治痛懲貪官(15)(2/4)

作者:周遠廉字數:9448更新時間:2019-09-22 00:07:01

    二、新疆官員多報糧價侵蝕帑銀都統索諾木策淩等誅戮發遣。

    乾隆皇帝弘曆將甘肅捐監折銀災冒賑的主要案犯勒爾謹、王?望、王廷讚、蔣全迪等官斬絞發遣後,就甘肅而言,這一大案算是結束了,但它的影響還仍然存在,至少直接波及到新疆、浙江和山東二省一區,出現了新疆捏報糧價、浙江侵吞抄沒的王?望家產和山東倉庫虧空三大案件。

    乾隆四十六年九月初四日,欽差大學士、一等誠謀英勇公阿桂,署理陝甘總督李侍堯合奏之折到京。阿桂、李侍堯奏稱:監糧捐例章程內載有烏魯木齊、巴裏坤、哈密三處,額收糧十萬石,濟木薩、奇台、穆壘、昌吉等處收五萬石。現在甘肅捏冒等弊俱經查辦,烏魯木齊等處,亦恐有挪移虧缺之處,請飭交新任都統明亮徹底清查。

    明亮查訊後,上奏朝廷,言及案情嚴重。四十七年正月初二日,乾隆帝下了兩道諭旨。第一道諭旨,是派刑部侍郎喀寧阿率領司員,馳驛前往烏魯木齊,會同都統明亮查辦事件。第二道諭旨是講明如此辦理的原因。諭旨的前半部分,摘錄了明亮的奏折。明亮奏:“查明烏魯木齊捏報糧價以圖采買冒銷一案,請派大員會同審辦,並請飭部揀選直隸州、知縣等員,前往接任,以便將案內人員查抄收禁。”諭旨的後半部分,是言帝之處理辦法。帝諭:該處折收捏報,既據查訊明確,自應將承辦各員嚴切根究,已派喀寧阿迅速馳往,會同明亮秉公查辦,並令吏、戶等部保舉知州、知縣,帶領引見後,即行發往。②《清高宗實錄》卷1148,頁5、6,15、16.

    過了十天,四十七年正月十二日,乾隆帝就烏魯木齊采糧一事,下達專諭說:“昨以明亮查奏,烏魯木齊采買糧食之價格,與時價不符,顯有浮開冒銷情弊”,因令喀寧阿馳驛前往審辦。此案係索諾木策淩、奎林任內之事,奎林不過糊塗,失於覺察,且在任不久,於該處州縣,或不致有交通情弊。至索諾木策淩,在任前後幾及十年,前於經方案內,既曾收受節禮,“該處地方官藉采買之名,將價值以少報多,希圖侵冒肥橐,若非該管都統有收受饋送之事,豈肯任其浮開冒銷,以致官價與時價迥不相符?”著傳諭喀寧阿將此旨告訴明亮,一麵將各州縣官解任,嚴行鞫訊,究出實情,“毋得稍存將就瞻徇之見。所有軍機大臣查訊索諾木策淩等奏片,一並發往核對。將此由六百裏傳諭知之。”②。

    乾隆帝此諭抓住了要害,烏魯木齊各州縣官員大規模地捏報糧價吞沒帑銀,一定取得了都統的支持、承認和許可。都統沒有從中得到好處,不分肥,不收受屬員賄賂,就不會容許他們營私舞弊,這是官場通例。執政四十多年經驗豐富的乾隆帝,深知此情,故很快就把握住了問題的關鍵,指出必須查究都統索諾木策淩收受饋送之事,並責令罷各州縣官員之官,“嚴行鞫訊”。欽差大臣喀寧阿與烏魯木齊都統明亮,自然要執行帝諭,因而促使辦案進展迅速,不久就作出了有關此案基本事實的結論。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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