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24號文字
方正啟體

第86章 盛極漸衰英君病逝(4)(2/5)

作者:周遠廉字數:12998更新時間:2019-09-22 00:07:43

    此後,他不下數十次反複講述此意。乾隆五十一年二月初八日,又下專諭,舉大學士於敏中之例,再次強調生殺予奪之權絕不旁落於人。他說:

    “朕因幾餘詠物,有嘉靖年間器皿,念及彼時嚴嵩專權煬蔽,以致國是日非,朝多稗政。複取閱嚴嵩原傳,見其勢焰熏灼,賄賂公行,甚至生殺予奪,皆可潛竊威柄,顛倒是非,實為前明奸佞之尤。本朝家法相承,紀綱整肅,太阿從不下移,本無大臣擅權之事,即原任大學士於敏中,因任用日久,恩眷稍優,外間無識之徒,未免心存依附,而於敏中亦遂暗為招引,潛受苞苴。……(然而)於敏中亦止於侍直樞廷,承旨書諭,……即寵眷聲勢亦尚不及鄂爾泰、張廷玉,安能於朕前窮弄威福淆亂是非耶!……而於敏中於朕前,力言甘肅捐監應開,……竟至釀成大案。設非於敏中為之主持,勒爾謹豈敢遽行奏請,即王?望亦豈敢肆行無忌若之。是於敏中擁有厚貲,亦必係王?望等賄求賂謝,種種弊混,難逃朕之洞鑒。若此案發覺時,設於敏中尚在,朕必嚴加懲治。……於敏中著撤出賢良祠,以昭儆戒。”

    乾隆五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他就降革人員之捐複須由吏部準駁皇上欽定之製,重申親理朝政大權獨攬的方針。他說:降革人員準其捐複,係因人才難得,其中有情節較輕者,不忍概令廢棄,特予以自新之路,“複恐行之既久,部臣不免從中高下其手,是以仍令該部分別準駁,開單具奉,候朕親定”。今吏部奏駁,不準原任知州陳玨成等捐複,“所定均屬公當,然此亦由朕辦理庶務,無不躬親察核之故”。即如捐複一事,部臣每月匯奏一次,準捐與否,“權衡悉出自朕裁,準者不致感激部臣,不準者亦不致埋怨部臣”,如部臣有意“顛倒錯置,經朕看出,必將部臣等嚴飭,如此留心綜核,部臣等自不敢不秉公定議”。明朝末年,皇帝並不親閱章奏,準駁之權為部掌握,遂至國事日非,“而揆厥由來,總緣人君耽於安逸,不親朝政所致”。“此朕臨禦五十餘年,敬天勤民,惟日孜孜,不敢稍懈,亦深有見乎為君之難,而太阿之不可下移也”。

    乾隆帝以上諭旨所述,基本上符合乾隆五十年以前的情形。哪怕是被他極其寵愛的“第一宣力大臣”傅恒,也不敢侵占帝權。昭?對此講了一件事,並予以評述說: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上一章 回目錄 標記書簽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