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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回 九轉成丹破壁飛 七年返本歸家坐(1/4)

作者:【清】沈複,劉鶚字數:10392更新時間:2019-09-22 00:11:04

    卻說逸雲又道:“到了第二天,三爺果然托了個朋友來跟師父談論,把以前的情節述了一遍,問師父肯成就這事不肯?並說華雲已經親口允諾甚麽都不要,若是師父肯成就,將來補報的日子長呢。老師父說道:‘這事聽華雲自主。我們廟裏的規矩可與窯子裏不同:窯子裏妓女到了十五六歲,就要逼令他改裝,以後好做生意;廟裏留客本是件犯私的事,隻因祖上傳下來:年輕的人,都要搽粉抹胭脂,應酬客人。其中便有難於嚴禁處,恐怕傷犯客人麵子。前幾十年還是暗的,漸漸的近來,就有點不明不白的了!然而也還是個半暗的事。您隻可同華雲商量著辦,倘若自己願意,我們斷不過問的。但是有一件不能不說,在先也是本廟裏傳下來的規矩,因為這比丘尼本應該是童貞女的事,不應該沾染紅塵;在別的廟裏犯了這事,就應逐出廟去,不再收留,惟我們這廟不能打這個官話欺人。可是也有一點分別:若是童女呢,一切衣服用度,均是廟裏供給,別人的衣服,童女也可以穿,別人的物件,童女也可以用。若一染塵事,他就算犯規的人了,一切衣服等項,俱得自己出錢置買,並且每月還須津貼廟裏的用項。若是有修造房屋等事,也須攤在他們幾個染塵人的身上。因為廟裏本沒有香火田,又沒有緣簿,但凡人家寫緣簿的,自然都寫在那清修的廟裏去,誰肯寫在這半清不渾的廟裏呢?您還不知道嗎?況且初次染塵,必須大大的寫筆功德錢,這錢誰也不能得,收在公賬上應用,您才說的一百銀子,不知算功德錢呢?還是給他置買衣服同那動用器皿呢?若是功德錢,任三爺府上也是本廟一個施主,斷不計較;若是置辦衣物,這功德錢指哪一項抵用呢?所以這事我們不便於問,您請三爺自己同華雲斟酌去罷。況且華雲現在住的是南院的兩間北屋,屋裏的陳設,箱子裏的衣服,也就不大離值兩千銀子;要是做那件事,就都得交出來,照他這一百銀子的牌子,那一間屋子也不稱,隻好把廚房旁邊堆柴火的那一間小屋騰出來給他,不然別人也是不服的。您瞧是不是呢?’

    “那朋友聽了這番話,就來一五一十的告訴我,我想師父這話也確是實情,沒法駁回。我就對那朋友說:‘叫我無論怎麽寒蠢,怎麽受罪,我為著三爺都沒有什麽不肯,隻是關著三爺麵子,恐怕有些不妥,不必著急,等過一天三爺來,我們再商議罷。’那個朋友去了,我就仔細的盤算了兩夜,我起初想,同三爺這麽好,管他有衣服沒衣服,比要飯的叫化子總強點;就算那間廚房旁邊的小房子,也怪暖和的,沒有什麽不可以的。我瞧那戲上王三姐拋彩球打著了薛平貴,是個討飯的,他舍掉了相府小姐不做,去跟那薛平貴,落後做了西涼國王,何等榮耀,有何不可。又想人家那是做夫妻,嫁了薛平貴,我這算什麽呢?就算我苦守了十七年,任三爺做了西涼國王,他家三奶奶自然去做娘娘,我還不是鬥姥宮的窮姑子嗎?況且皇上家恩典,雖準其封,也從沒有聽見有人說過:誰做了官封到他相好的女人的,何況一個姑子呢!《大清會典》上有封尼姑的一條嗎?想到這裏,可就涼了半截了!又想我現在身上穿的袍子是馬五爺做的,馬褂是牛大爺做的,還有許多物件都是客人給的,若同任三爺落了交情,這些衣物都得交出去。馬五爺、牛大爺來的時候不問嗎?不告訴他不行,若告訴他,被他們損兩句呢?說:‘你貪圖小白臉,把我們東西都斷送了!把我們待你的好意,都摔到東洋大海裏去,真沒良心!真沒出息!’那時我說什麽呢?況且既沒有好衣服穿,自然上不了台盤。正經客來,立刻就是青雲他們應酬了,我隻好在廚房裏端菜,送到門簾子外頭,讓他們接進去,這是什麽滋味呢!等到吃完了飯,刷洗鍋碗是我的差使。這還罷了。頂難受是清早上掃屋子裏的地!院子裏地是火工掃,上等姑子屋裏地是我們下等姑子掃。倘若師兄們同客人睡在炕上,我進去掃地,看見帳幔外兩雙鞋,心裏知道:這客當初何等契重我,我還不願意理他,今兒我倒來替他掃地!心裏又應該是什麽滋味呢!如是又想:在這兒是萬不行的了!不如跟任三爺逃走了罷。又想逃走,我沒有什麽不行,可是任三爺人家有老太太,有太太,有哥哥,有兄弟,人家怎能同我逃走呢?這條計又想左了。翻來覆去,想不出個好法子來。後來忽然間得了一條妙計:我想這衣服不是馬五爺同牛大爺做的嗎?馬五爺是當鋪的東家,牛大爺是匯票莊掌櫃的。這兩個人待我都不錯,要他們拿千把銀子不吃力的,況且這兩個人從去年就想算計我,為我不喜歡他們,所以吐不出口來,眼前我隻要略為撩撥他們一下子,一定上鉤。待他們把冤錢花過了,我再同三爺慢慢的受用,正中了三爺老太太的第一策,豈不大妙?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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