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24號文字
方正啟體

第三章 沒人理解打黑路上不言悔

作者:童其誌字數:2724更新時間:2019-09-22 02:54:05
沒有了家庭和工作,也失去了固定的生活來源,我的生活越來越緊迫。沒辦法,我隻好在連雲港的海港碼頭租了一間每月80元的小平房當搬運工來慢慢還債,支付女兒的扶養費,但就是這80元房錢,我還經常拿不出來,被房東趕出來好幾次。最苦的時候,我隻能吃發了黴的大米,到菜市場撿菜販子扔下的菜葉。 不過,物質生活的困難絲毫沒有動搖我打黑的決心。有一次,我在南京郊外的一個飯店門口聽見有人在飯店裏用黑話大聲嚷嚷,意思是要糾集黑幫火並。為穩住他們,我走進去說:這位哥們兒,我也是道兒上混的,並練過幾年功夫,這幾年其他的哥們不是去見閻王就是蹲在局子裏,我沒得混啊,隻要大哥肯收留我,賞口飯吃就是赴湯蹈火也在所不辭。這位鼠目獐腦的黑道老大看我有1米80的個子,並要我耍了一套拳後立即同意了。火並的那一天,我提前打電話報警,警方將這夥100多人為爭搶挖沙場火並的人一網打盡。我也被抓了,經過兩地警方核實,才將我放出來。 從警局回來,我身上隻有2元4毛錢,隻好逃票從南京回到了連雲港,兩天沒吃飯。後來我準備吃一碗拉麵,剛坐下便看見一個人神情十分緊張,憑這麽多年在黑道上混的經驗,我認定這人不同尋常,於是我急忙跑到電話亭打110,可是不知為何,怎麽也打不通,我隻好給公安局的劉洋局長打手機,花掉了1元8毛錢,10分鍾後警察抓到此人,原來這是一名越獄在逃的殺人犯。 然而,當我再到麵攤付賬時手裏隻剩下8毛錢,連麵錢都付不起了,老板娘破口大罵,我隻好忍著,我多想吃下剛才那個越獄犯剩下的麵條啊,但老板立即將剩下的半碗麵倒進了豬食桶。 當我回到租住屋時,屋子已被戶主租給了別人,稍微值錢的東西都被抵了房租,隻有幾件破爛的衣服和自己醃製的半壇酸菜被扔在走廊裏……碼頭搬運大隊也知道我在黑道混過,任憑我怎麽求情也不要我了。找工作四處碰壁,連雲港已經沒有我立錐之地了,到現在我真的什麽都沒有了! 連雲港的冬天出奇的冷,2001年的11月,天漸漸黑了,我抱著半壇子醃酸菜,連一個遮風擋雨的地方都沒有。我好想回到那個曾經給我溫馨的家,看看我的兒女,但我沒臉回去,我還欠著兒女數月的撫養費,隻好露宿街頭。 天無絕人之路,天快黑的時候,我遇到了一個老頭,這個老頭是連雲港的老作家江堯禹先生。江先生聽了我的介紹,立即將我帶到了他家,並給了我300元錢,叫我出去找工作。隨即老作家提筆將我的事跡寫信給上海東方衛視和江蘇衛視,希望媒體給予披露後能引起世人的關注,並表示自己願意盡最大的努力幫助我。老作家還說隻要是打黑除惡需要,他願意把自己珍藏多年的林散之墨寶拍賣掉資助我。 我帶著老作家給的300元錢來到武漢,在一家公司幹了一段時間,公司知道我的情況後,老總立即給了我雙份工資說:“你幹得再好,我也不敢留你……” 就這樣,我先後到長沙、北京、南京等地找工作,但每到一處,隻要有人聽說我是進過局子的“慣犯”,任憑我幹得再好也是毫不客氣地將我辭退,他們說“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腳”。但在黑道這麽多年,我連抽煙喝酒都沒學會。 我的人生之路還長,就算付出再多,我也不會後悔自己多年來的打黑經曆,而且今後,我還會“該出手時,就出手”,將打黑進行到底。
上一章 回目錄 標記書簽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