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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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三個“拉茲”的訴說(1/2)

作者:劉戰英字數:4776更新時間:2019-09-22 07:48:15

    京畿陽春,寒風料峭,本是楊柳舒袖時,卻一連幾白寒流倒灌,令人冬裝裹身,憑添幾分冷瑟。恰在這時,筆者應某法院之邀,參加其舉辦的一個別開生麵的由“拉茲”現身說法的離婚調解會,會場裏伴隨“拉茲”們淒切哀婉的訴說,欷戯聲此起彼伏,揪扯得人胸口陣陣發緊,不禁鼻翼歙動,猝然堤壩失守,愴然淚下。

    “拉茲”之一——

    我叫毛毛,今年十二歲。我爸爸叫大剛,媽媽叫文秀。可是,現在我既沒有爸爸,也沒有媽媽,因為他們離婚了,他們誰都不肯要我。

    聽媽媽說,她與我爸爸都是“老三屆”,一起到北大荒插隊。在北大荒時,我媽和我爸就好上了,但是不敢結婚,怕生了孩子負擔不起。等他們回城了,也都快三十歲了,於是就急急忙忙結了婚,第二年就生下了我。我小時候,爸爸媽媽對我疼極了。無論我要什麽,隻要爸爸媽媽買得起,都滿足我。雖然那些年爸爸媽媽都拿的死工資,可他們從來沒有為花錢拌過嘴,吵過架,好像日子過得挺甜蜜。可是自我七事開始,爸爸開始嫌掙錢少了,媽媽也埋怨爸爸是窩囊廢。爸爸一賭氣,辭掉了正式工作,到深圳倒騰買賣去了,並且講不混出個人模狗樣來不回來見我媽。三年以後,我爸爸果真“發”了,變成了腰纏萬貫的大款。可是,從他由深圳回來以後,和我媽的關係就一天比一天壞了。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我聽他們吵架的因由,都是為錢。媽媽嫌爸爸給她錢少,爸爸嫌媽媽有錢就去賭。我呢,在他們心目中的地位也一天比一天貶值。我的學習成績他們不關心,我每天三頓飯他們不聞不問,隻知道過十天八天的給我一二百元錢。到去年,聽媽媽講爸爸跟一個“小秘”好上了。她一狠心,跟爸爸要了一筆錢,飛到海口搞房地產生意去了。半年以後,她也“發”了,變成了一個富婆,並且聲稱日後要與劉曉慶一比高低。這時,她手裏的錢與我爸爸難分誰多誰少了。她有了錢,氣也粗了,叫號似地要與我爸爸離婚,並且不知羞恥地講要找個比我爸爸身邊那個“小秘”還年輕的“情夫”,也要風流一下。結果,他們離婚了,可我呢,就變成了他們兩個人的累贅,誰都講願意出撫養費,誰都不願要我。我一咬牙,就溜掉了,寧肯去要飯,去偷去搶,也不肯要他們恩賜給我的臭錢。

    當我真的變成了“拉茲”一樣的流浪兒,才知道沒有父母的孩子的辛酸。每當我當扒手被抓住遭到痛打時,每當我為逃避警察的追逐一連幾天躲在防空洞裏餓得哭嚎時,我就對著我爸爸我媽媽工作的方向大喊:你們既然成了爸爸媽媽,為什麽就忘了做爸爸媽媽的責任呢?難道錢比你們親骨肉的命運還貴重嗎?

    “拉茲”之二——

    我叫寧寧,今年十歲。雖然爸爸媽媽給我起了個祝福我的全家幸福安寧的名字,可是自從我懂事起,我們家就沒有一天安寧過。

    我從小就很淘。可這怪我嗎?爸爸是個作家,整天為了他的事業爬格子,用我媽媽的話說,他又生了一副花花腸子,所以總以寫作為由,不是講到外地深入生活,去采訪,就是紮在一個什麽偏僻的地方寫小說,把我們家完全當成了旅館,十天半月不回來一次。可他一回來,就跟我媽犯脾氣。說我媽是個小市民,缺乏文學細胞,兩個人缺乏共同語言。我媽說,不錯,我是個工人,學問是不大,可這些情況結婚前又沒藏著掖著,結婚時誰也沒有端著機關槍強迫誰。噢,今天你成名成家了,就橫豎看不上我了,到底是我變了,還是你變成當代陳世美了?兩個人吵起來簡直是天昏地暗,每次都是我爸爸氣咻咻地提出離婚,我媽媽又是哭又是嚎地不同意,才暫時休兵。可是,他們每吵一次,我爸爸回來的間隔距離就拉大一次。到了去年,他索性就不回來了。我媽媽呢,每吵一次就暈過去一次,到後來,神智不清,生活上難以自理。這樣一來,我就變成了沒有父母管的野孩子。曠課,打群架,最後發展到偷。前幾個月,我被送進幼教所。我知道,我變成了一個壞孩子,如果再不痛改前非,將成為社會上的孽障。可是,如果爸爸不遺棄媽媽和我,我從小就得到爸爸的嚴格管教,我能變成這個樣子麽?爸爸呀,你是個作家,是個有文化的人,難道你忘了一句古語:既然如此,何必當初?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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