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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又一個殺夫者的懺悔錄(1/3)

作者:劉戰英字數:6062更新時間:2019-09-22 07:48:16

    “一個殺夫者的懺悔錄”已掩卷成文。再閱一卷,覺得此案文筆清晰,情節亦蹊蹺,不由文嗜又發,便抑製不住再次捉筆,披露如下:

    我姓趙,叫桂子,今年三十六歲,已經是一個十歲女兒的母親了。我自幼生性乖張、任性。溯其源,是由於我三歲時父親就與母親離異了。他們分手的原因倒不是我父親或移情他愛或不務正業或偷雞摸狗什麽的,而是我母親不安分,朝秦暮楚。於是,在他們中間便增加了一個第三者。我父親也是血氣方剛的男子漢,一氣之下便和我母親分道揚鑣了。我那時還不知有“第三者”這個字眼,反正從小就恨上了破壞人家家庭的人,也常常感受到了失去母愛的心靈扭曲。父母離異時,我被判給了父親。大概父親覺得我幼年失母缺少了母愛,便想方設法地補償,一切都任著我的性子來,隻要我高興就行,哪怕我提出要月亮,父親如果能摘下來,出生入死也會在所不辭。結果,使我變得越來越驕縱蠻橫,喜怒無常。看來,“嚴則愛,溺則害”可為至理名言。後來工作了,環境變了,同事們可不會像父親那樣嬌慣我了,但我從小養成的脾氣性格,改起來太難了,要不怎麽有句“江山易改,秉性難移”的俗語呢?

    到了該結婚的年齡,我老爸可真犯了愁。找個脾氣剛烈的工人什麽的,怕我挨打受氣;找個文質彬彬的知識分子什麽的,怕認識一段時間我顯出“廬山真麵目”,人家肯定會來個敬而遠之;找個通情達理的機關幹部什麽的,怕日後我們也處不來。這樣三怕兩怕,我就成了大齡未婚姑娘中的一個“困難戶”。最後,大概是“饑不擇食”吧,一個巧合的機遇我認識了我們隔壁單位的一個業務員。論年齡,他長我六歲;論身高,他卻比我矮六公分。我們相識時他不像現在跑業務的那麽“火”,進貨抬高價格,銷貨壓低價格,為的是一進一出都能拿回扣,還外加利用給公家出差的機會為個人“跑單幫”,一個個都“發”得不行。他那時候才拿有數的幾個死工資,出差補助又是仨瓜倆棗的,活活窮小子一個。另外,論長相又是其貌不揚,毫不誇張地講是個“武大郎第二”。我所以肯“屈尊下嫁”,是由於我考慮在客觀條件上能形成明顯的反差,他會打心眼裏感激我、敬畏我。我呢,即便是忍不住經常犯脾氣,他也會忍耐、克製、不跟我一般見識。婚後好幾年證明,我這種選擇是對的,我的推測也是準確的。因此,我們夫妻間雖然談不上誌同道合,夫唱婦隨,但也像大多數家庭一樣還能平平安安過日子。盡管我時不時地脾氣“犯各”,劈頭蓋臉地訓斥他幾句:“瞧你那狗肉上不了酒席的德行,你他媽往後不會見人不像個三孫子似的嗎?!”我罵歸罵,他既不急又不惱,還是像個啄米雞似地又點頭又哈腰:“我說媳婦大人,家裏外頭我都是當孫子的料,您得容我慢慢改呀。”說罷嘿嘿一笑了事。我雖然常常覺得他窩囊,可又想他要是不窩囊能容忍我這種像三伏天兒的天氣一樣說變就變的賴性子嘛!再說,作為一個普通的女人,能夠不愁吃不愁穿不愁沒有男人陪伴就該知足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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