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當於在‘隨便開價,別太過分就行’。
“額,我隨意吧。”
李雲也不懂這個
“有合同嗎?你是專業的編曲家,我們可以談談”
“合同嗯應該”
一旁的李修竹看出李雲有些手足無措,似乎是沒經曆過這場麵,於是拍了拍經紀人的肩膀道。
“這事兒你不用問他,我給你個電話,你跟她談談就好了。”
“叮鈴鈴。”
“喂,誰?”
此時正在電腦桌前做柔軟操的李子婧接通了電話。
雖然已經是九點鍾了,但李子婧已經準備睡覺了,她的習慣是每要睡足8個時。睡前,一定喝一杯溫牛奶,然後做0分鍾的柔軟操,上了床,馬上熟睡,一覺到亮,決不把疲勞和壓力,留到第二。
“哦是伯父啊,有人找我?”
“什麽?他的歌賣給劉王了?”
“談條件啊,行吧。”
“嗯50萬嗎”
李子婧思慮著,李雲的一首歌,50萬就賣出去了,這值得嗎?
至少在李子婧覺得不值得,她覺得李雲的每一個作品都應當是無價之寶。
可拋開個人感情,從第三視角的角度來看的話,這50萬的價格已經是相當厚道了。
畢竟歌曲再好,也是李雲的第一首歌,縱使他以後的歌曲能賣出100萬,500萬的價格,那也是以後的事兒。
現在他的歌,50萬就已經是極限了。
“這個價格很有誠意,我想不出拒絕的理由。”李子婧沉吟片刻後道:“但我想用另一種方式來談這一次的交易。”
“哦?”
“我們可以不要錢。”
“不要錢,那要什麽?”經紀人覺得電話另一頭的要求有些棘手,眉頭微微皺起。
要錢的問題其實都是事兒,有時候偏偏就是不要錢這件事比較麻煩。
親兄弟明算賬,不算賬,大家都不清。
“其實李先生他還有一個身份就是導演。”
“導演?”
經紀人是意外了。
那編出這首曲子的李雲還是導演?
他難道不是作曲家嗎?
“而且他的電影將於三個月後上映,我希望到時候你們的劉王可以幫忙發一個微博。”
“你想讓我們劉王幫你們的電影做宣傳。”經紀人頓了頓道:“可我們劉王的廣告可不是50萬能夠解決的,況且華仔對廣告這件事的態度也是眾所周知的”
港島四大王的劉東華,他的廣告費可不是50萬能夠搞定的。
況且,劉王從來不接廣告。
可以他虛偽,也能他愛惜羽毛,總之他隻唱歌,不管其他事情。
他是一個很純粹的歌手。
“我當然知道劉王的為人,他的名聲在業界也是眾所周知的。”
李子婧沉默片刻後道:“所以我想,等電影出來後,劉王親自去看這一部電影。”
“看完後怎麽選擇,我相信劉王自己會決定。”
“你想華仔他看完這部電影後,是否宣傳由他自己決定?”
“對!”
經紀人愕然,他能聽出電話那邊的強烈自信心。
相信華仔在看完電影後會自發的宣傳。
這是多強烈的信心啊!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