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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1/2)

作者:銅雞蛋字數:4458更新時間:2019-09-23 02:31:13

    “楊誌,楊誌,我跟人家簽兩年合同,人家有證,人家是合法經營。”

    肖秋林把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舉到領導麵前,說道:“楊誌,涉賭涉黃,是嚴厲禁止的。至於遊戲廳有證有照,隻能說明立法滯後,並不意味著它真合法。“

    “吳長慶,給我老實交代,你收人家多少好處?”

    “楊誌,我……我……”

    “算了,焦十項目部長,你帶老吳去好好談,我跟肖助理說說罰款的事。”

    遊戲廳是小事,大不了關門,讓外麵那個外地人滾蛋。老吳膽小如鼠,頂多占點小便宜,也不會有什麽大事。相比之下,治安罰款要敏感得多。

    以前可以往李順承身上推,誰也不可能跟一個身患癌症的老同誌計較,以後怎麽辦?

    項目辦公室帶著十項目部一年罰十幾二十萬,對南陽市裏算不上什麽,對十項目部裏這筆錢能頂大用。十項目部不會永遠坐視不理,早知道會有這一天。

    焦十項目部長暗歎了一口氣,拉著老吳道:“行,我們先上樓。”

    楊誌不喜歡繞圈子,嘭一聲甩上會議室門,直言不諱說:“肖助理,我知道你們十項目部對治安罰款打入十項目部財政不滿,也知道有人寫過舉報信。但你現在是我們的幹部,要為考慮。罰款是什麽,罰款跟稅收差不多,應該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交到南陽市裏,無非是給幹部發工資,要麽搞個什麽工程。的罰款留在,多少能為我們做點事。比如‘普九’,驗收標準一大堆,又是要蓋教學樓,又是要買各種儀器,幾百萬下不來。罰款留在十項目部財政,就能少攤派一點給老百姓。“

    你說得有道理,你是心係群眾的好領導,關鍵你天不怕地不怕,我怕!

    老王位領導告誡過,不能跟他對著幹,不然他真會發飆,肖秋林也不辯解,連連點頭,一臉受教。

    “我知道你懂法,習慣按法律辦事,這值得表揚。關鍵這個法律有時候不一定管用,你遵守別人不一定遵守。等會兒我帶你上樓去看看那些攤派文件,全紅頭的,一份一份摞起來有這麽厚,可是有幾個合法?退一步說,罰款應該交國庫,我們十項目部財政也是國庫的一部分。要變通,要靈活,我的意思你明白嗎?”

    “楊誌,我檢討,我錯了,但我確實有苦衷,其實我跟您一樣想為人民做點事。”

    “裁決書搞出來了,你這是先斬後奏,檢討有屁用!”

    既然下定決心開罰王就有這個心理準備,肖秋林掏出香煙,小心翼翼說:“楊誌,您消消氣,您聽我解釋,要是說得不對,局裏這3000我個人交,那3000罰款打入十項目部財政。“

    “你說,我倒想聽聽你有什麽道理。”

    “楊誌,我昨天下午去街道走訪了一下,群眾反映了許多問題,對我們公路局工作非常不滿。辦個身份證,要跑四五十公裏,頭一趟去申辦,等一個月去拿,有時候要跑好幾趟。要是不小心搞丟了,又趕上要出去打工,辦臨時的來不及,隻能去街道裏或來十項目部裏打證明。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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