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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證據!(1/2)

作者:九幽散人字數:4376更新時間:2023-04-12 14:46:02

    父子二人怎能料到,在他們苦苦尋找之時,王心怡才從他們小區離開。

    王心怡離開後,精神恍惚的走在大街上。

    手中緊緊的攥著手機,卻又不知道該打給誰。

    母親嗎?不,母親現在恐怕自己都身處水深火熱之中。

    繼父嗎?更不行,自己好不容易,才脫離了他的魔爪。

    同學們?那就更不行了,大家都是窮苦學生,誰也不可能幫得了自己,若是傳了出去,她還怎麽做人!

    她現在恐怕唯一能做的,就是去報案。

    想到這裏,她便轉身打了一輛車,趕往派出所報了案!

    她清晰的記著,那天接待她的,是一個女民警。

    在女民警發現她的傷勢時,眉頭緊皺,也顧不上先問她具體案情,就把她送到了醫院。

    當辦案民警問起她家屬的時候,她犯了難,在這個世界上,她還真的不知道該去通知誰。

    思來想去,她隻能說自己是個孤兒,她父親早就死了,她母親已經失蹤。

    不過,辦案人員也不是吃素的,很快就從身份信息中,核對出她的母親。

    王心怡自然是百般阻撓,無論如何也不允許通知她的母親。

    可是,天價的住院費醫療費,誰來承擔。

    辦案人員可沒有那個義務。

    所以,王心怡,又欠下了巨額的高利貸!

    之後,辦案人員在醫院為她做了筆錄。

    可是等真正實施抓捕之時,王立峰早已不知去向了。

    曾經接待她的那位女民警,來過幾次,言中之意。

    就是她也是個女人,也很同情王心怡的遭遇,不過事情總會有個了結,勸她接受賠償不要再告了。

    王心怡不同意,她可以不要賠償,但是王立峰,一定要接受應有的懲罰。

    就這樣,王心怡就成了無人過問,住在醫院接受治療。

    期間自己的班主任來過多次,每一次來都是那一套,隻要王心怡同意放棄上訴,他願意照價賠償。

    可是照價賠償,照的是什麽價?王心怡可是個人呐!

    經此一事,先不說身體的傷害,光是心靈的創傷,也足矣讓她對生活絕望了!

    王心怡自然是不肯同意。

    班主任,幹脆也變了臉,恐嚇她,說什麽,反正他兒子已經不在正海市了,她若不同意,就托人把她開除學籍,讓她一分錢都得不到。

    自那以後,她就再也無人過問!

    可是醫院的繳費通知單,紛至遝來!

    無奈!

    王心怡隻能選擇不治,選擇出院。

    她無處可去,隻能先回到學校宿舍,暫時棲身。

    之後,就這樣一個女大學生,便走向了打官司告狀的路。

    各方麵迫於壓力,不久後,王立峰抓捕歸案。

    可是,證據鏈卻出了問題。

    首先,王立峰有不在場證明,她媽媽是正海市知名企業家。

    他之所以這些日子不在正海市,就是跟著他媽媽出了趟差。

    還有,當時立案從王心怡身體取出的體液,鑒定結果也與王立峰無關。

    最可氣的,DNA顯示,還特麽不是人的,而是隻狗的。

    這不是在誣陷王心怡,和某隻狗有不正當的關係嗎?

    就這樣,王立峰被無罪釋放了。

    並且,還重返了校園。

    他找到王心怡,不屑的說道:“怎麽樣?臭婊砸!老子無罪釋放了!”

    王心怡很氣,怒罵道:“畜牲!你不要得意的太早!我一定,我一定會告倒你的!”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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