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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章 當庭釋放(1/2)

作者:康小寶字數:4540更新時間:2021-04-22 21:34:36

    通過審查,最終確定麗仁製藥有嫌疑的一百二十五人裏,有五十四人確認了罪名。

    五個人被判了十五年,剩下的全都被判了一到十年不等。

    楊麗被判的最重,無期。

    這個結果,郭正偉早就給我做過一個推測,畢竟他是法庭上的老手,推測這種事,還是十拿九穩的。

    當然,這些在我們的眼前隻是走馬觀花,我們的重點,還是放在曾如月的身上。

    曾如月做為公司的法人代表,又有著知情不報的嫌疑,而且她自己已經認罪,她在舉報楊麗的時候,就已經認罪了!

    這是特別蛋疼的,如果她當初僅僅是舉報的話,不認罪,現在事情會好辦很多,因為公安局沒有讀心術,他們也無法確定曾如月心中是怎麽想的。

    曾如月說什麽,公安局也隻能信什麽,畢竟這種事公安局沒有確鑿的證據,他們也不好妄下定論。

    雖然有點投機取巧的味道,但現實就是這個樣子,而且這種事無論是對於法律還是對於人情來說,都是無可厚非的!

    曾如月為了搜集證據,隱瞞數月不報,也沒毛病啊!

    如果不是為了搜集證據進行舉報,她一開始就進行舉報,那麽公安局也沒有確鑿的證據過來直接就抓人,說不定到時候楊麗就跑了呢!

    可以說,這事曾如月還是有功勞的,隻是不知道在法律上,法庭是否會判定曾如月有功過相抵的權益。

    要按我說,曾如月這就是有功勞,不獎勵就算了,那總不能還把人家給判了吧?畢竟人家也是為了伸張正義啊!

    當然了,是不是伸張正義,都是一麵之詞,反正曾如月這麽做,都是有利於官方的。

    不能人家幫了你幹農活,幹完了,然後一不小心踩死一株苗,你就要把人家關在地窖裏吧?

    這在情理上說不通,在法律上,也非常難定性。

    所以現在就要看郭正偉的能力了。

    麗仁製藥的都審完了,麗仁製藥的公司也被工商局關閉進行注銷,公司的財產,非法財產和曾如月的個人財產是分開的,曾如月在公司的個人股份財產為她所保留,因為她舉報有功,所以這些錢等她回去了,是會當做社會保障基金發給她,畢竟人家父輩辛苦了一輩子,不能因為公司出了楊麗這麽個害蟲,就把人家所有的財產都沒收了吧?

    那樣的話,國家可就失去了公信力,畢竟這是法治社會,不講人情,也要講.法律!如果不管不顧的全盤沒收,那跟強盜行徑有什麽區別?

    這一點,政府做的還是很讚的,同時也能體現國家對社會穩定的重視,這樣做,也大大的體現了政府的執法公正性。

    盡管這個國家如今因為一些特殊原因變的滿目瘡痍,可也不能隨隨便便的否定了國家一直在努力的坐著改變。

    有些人,即享受著國家高速發展帶來的便利,同時還拿著國家不堪的一麵進行無情的抨擊,這樣的人,最無恥。

    ……

    ……

    這一天,是決定曾如月命運的一天。

    要終審了,大大小小開庭了好幾次,這一次,無論如何都要有個結果。

    一開庭,公安局那邊就沉默了半天,盡管郭正偉亮出了所有的證據,可他們就是無動於衷,甚至反駁都不帶反駁一下的。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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