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年,迦太基。
茜瓦按山崎的意思,借用主母的名義,向奴隸們宣布了新規則,獲得了一致擁護,就像山崎說的,就算有人懷疑,但也不會反對,因為都是得利者。
山崎通過茜瓦接管了格隆家的財政,美黛子根本沒興趣,她現在隻想快點長大,長大了才能出去玩。
格隆家財產分為四部分,一是當年搶財寶換的金幣,二是家裏的奴隸,三是牲口,四是兵器帳篷等物件。
金幣這東西,留著隻會遭人眼紅,投資是最好的出路,正好有神在,在神的見證下,簽訂的契約沒人敢冒險亂來。
奴隸要養著,這是時代的產物,就算你想解放奴隸,很多奴隸還不想呢,沒了主人,他們沒法養活自己。
牲口要做上標記,以記錄下生長情況,方便管理。
兵器嘛,實在太差了,跟二十世紀的兵器完全不能比。
山崎還是覺得自己做好了,雖然不懂得怎麽開爐打造兵器,但是等構造出聖域空間,就可以在那裏製造了,放現在應該是神兵利刃級。
聖域空間裏,隻要用想的,什麽都能製造出來,但純粹用想的,需要大量信仰。
最好就準備好材料,然後製造,就像小說中的煉金術一樣。
山崎和美黛子了解一些槍械的構造,不過這個年代,還是用弓弩吧,二十世紀的材料製造的個人弩,在這個時代也可以媲美大型弩了。
另外,山崎收集過核武器,解析過核武器的構造,隻是,應該用不上吧。……
迦太基,港口。
奴隸戰士弗羅與文員安德烈亞斯,拿著金幣來投資商會,找了一個合適的商會,莫特羅斯商會。
首先是小型商會,這樣才會受重視,畢竟相對來說,也沒有多少錢。
其次是船員有精神的,說明商會有前途,船員要是無精打采的,說明凝聚力差,遇事容易出問題。
去阿波羅神殿簽訂簽約,格隆家占商隊一半的收益,如果拆夥則按商隊當時的規模,拿走一半。
雖然商業神是赫爾墨斯,但阿波羅是保護神,可以保證簽約執行。
有了格隆家的錢,莫特羅斯商隊可以擴張到大型的小商會,至於是購買船隻擴大規模,繼續在地中海南北兩方倒賣葡萄酒和小麥,還是倒賣高價值的商品,那就看商隊的了。
總之,格隆家隻管收錢。
至於風險,有海神波塞頓,在地中海跑貿易不會有自然風險,而目前沒有海盜,東哥特王國和西哥特王國與汪達爾阿蘭王國沒有大衝突。
可惜,去印度的商路在東羅馬的控製下,否則可以倒賣印度的香料寶石,以及來自中原的絲綢瓷器。……喵喵尒説
十月第一批收益到賬,以狩獵的名義,換成了鐵礦以打造武器,由家裏的奴隸鍛造。
四年間,靠著數千牲口每天奉獻的信仰,山崎建了一個八分之一聖衣箱大的小聖域,足夠製造小型的刀劍了。
不過,山崎還不想大規模製造,隻想給親近的奴隸換裝。
從土中搜集或者說提煉處鐵以外的材料,根據核武器上的金屬打造出,隻知道那個,其它的慢慢摸索好了。
效果嘛,削鐵如泥是正常的,做成鎖子甲也足夠防禦所有的人力武器了,而且很輕。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