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不要進去呢,我的目的就是讓她社死,讓她丟人,讓她難堪。
我在大門口鬧得挺大的,甚至影響了交通,衛生局裏的頭頭腦腦也跑來勸我。
我把臉一橫,指著臉上的傷大聲道:“看到我的傷了嗎?我現在有兩個訴求,一個是我也打她幾巴掌,踹她幾腳。二是走法律程序。我要依然追究她的法律責任。”
當著李敏會和幾個官老爺的麵,我拔打了110。
我毫不畏懼地迎向李敏會氣急敗壞的怒眸。
“我要讓你明白,我夏恬恬不可能輕易讓你打的,敢動手打人就得付出代價。”
我不但要讓李敏會社死,還要讓她付出代價。
別以為當官的都是遵紀守法的,實際上,這個群體中,還有一部份人反而視法律如兒戲。喵喵尒説
我更要讓她明白,我雖然是孤兒,也不是隨隨便便就能欺負的。、
警察很快就來了,看到我臉上的傷,便建議我去醫院驗傷。
雖然我臉上的傷勢看起來觸目驚心,實際上,也就是些皮外傷。就算我故意說自己總會有惡心和嘔吐,以及腹痛的症狀,在我可憐兮兮的眼淚攻勢下,醫生勉強給我開了個輕微傷的驗傷報告。
負責調解的警察看了驗傷報告說:“接受調解嗎?”
我堅決表示不接受調解,就要對方付法律責任。
隻要我不接受調解,李敏會就得被治安處罰,拘留5-15天。
為避免李敏會找關係,我特地把蓉城商報、蓉城都市報上的內容剪輯下來,指著報紙上被打了馬賽克依然神色猙獰的李敏會,對警察道:“你們瞧瞧,她打我時有多凶狠。我被打的有多慘!”
“我不接受調解,我就要她付法律責任,民事責任還有行政責任。你們看著辦吧。”
得知自己有可能會被治安拘留的李敏會徹底慌了,趕緊向我道歉,並表示給我賠償。
開剛始,我表現得極為強勢,一口咬定,就是要李敏會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李敏會見我油鹽不進,目露凶光,一字一句道:“夏恬恬,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我冷笑,譏笑道:“我跟你是不可能再相見了,除非你還想報複我。”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