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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6章 增補 官不聊生(1/2)

作者:浮夢三賤客字數:4220更新時間:2023-12-27 14:09:47

    第426章  增補  官不聊生

    在聽完了王顥的解釋後,王信最終決定將議親加入,‘八辟’最終變成了‘三辟’。

    這個時候再叫‘八辟’就已經有些不合適了,因此王信將‘八辟’改成了‘三議’。

    雖然‘三議’對不少人留下了司法後門,給了司法特權,但是在封建君主集權製度下,這種事情是無法避免的。

    就像那句話說的,領先半步是天才,領先一步就是瘋子了。

    王氏很清楚,社會的進步和時代的發展必須是相匹配的,這一點不僅在子玨留下的書籍中有說過,王氏這些年保存下來各種書籍,以及史書中都可以看出來。

    就像是邦周時期的禮法,到了現在已經有很多不適用了。當年的井田製難道還能再繼續用下去嗎?肯定是不行的。

    所以,王氏一族雖然尊敬孔子,但是對他的一些學說並不認同。同時對於儒家那些崇古的做法很是反感。

    儒家經常會推崇上古時期的一些聖王,以此來勸諫。但是王氏可是從殷商就傳承下來的家族,對於上古殷商時期的曆史,比他們更清楚。

    所以,每當儒家要拿上古時期的事情來勸諫的時候,王氏總能拿出來更詳細的記錄出來,辯的儒家士子啞口無言。

    對於崇古貶今這種行為,王氏一直以來都不喜歡。這些崇古貶今他們是真的崇拜上古時期嗎?真要讓他們生活在那個時代,估計沒幾個人受得了,他們崇古隻是為了貶低現在。

    貶低他們所看不慣的或者不支持的事物,亦或者是一些會損害他們利益的事務。他們的目的從來都不單純。

    至於說上古時期,聖王在世,百姓安居,人人有田種,天下大治等等,真實情況是原始社會生產力低下,所謂的百姓安居樂業,完全就是在扯淡。

    時代在變化,大乾的律法也需要不斷的完善。

    王氏沒有搞什麽祖宗之法不可變,從淮國開始,王氏都是在主動推動改革。

    《大乾律》經過增訂補充之後,又出現了一些其他的問題。‘罰金贖罪’以及‘官員議罪’。

    ‘罰金贖罪’這一條在夏朝就有,即便是幾次變法,都沒有將這一條取消,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錢的問題。

    “夏後氏不殺不刑,死罪罰二千饌。”這句話說的是夏朝的君王對於死刑犯可以用罰金贖罪。

    饌是重量單位,相當於六兩銅,兩千饌相當於三百七十五斤銅即可以免除死罪。

    當時銅是什麽?是武器、是財富,對於一個國家極為重要。

    此後曆代也各自都有罰金贖罪的方式。大乾同樣也有罰金贖罪,當然大乾律中殺人死罪是不可以用罰金贖罪的,後來又增補了流放也不能。

    對於罰金贖罪,法家一直以來都有爭論,其中爭論最多的有兩條。

    第一,罰金贖罪可能導致貧富異刑,富人犯罪和窮人犯罪完全是兩種懲罰方式,甚至極端的一些就是富者生,貧者死。

    第二,罰金贖罪可能導致再次犯罪。這裏麵有一個很現實的問題,犯罪者為了籌集贖罪費用,可能會鋌而走險,再次犯罪。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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