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利利的女兒失蹤了!
帶走她的是個三十歲左右的女人!
那個女人是誰,是否與朱利利過往的情史有關成了這樁失蹤案調查的重點。
可不管警方怎麽調查,那個女人和被帶走的佳佳就像憑空消失了一般。
轉眼,一周時間過去了,就在大家以為佳佳已經遭遇不測的時候,佳佳的外婆突然拿著一張紙條慌慌張張的找到市刑警隊。
朱母告訴梁誌潔,自從佳佳失蹤之後,她整宿整宿的失眠。兒媳婦放心不下,帶著兩個孩子搬回來照顧她。早上六點,她被一陣急促的敲門聲驚醒,等兒媳婦去開門時,門外卻是空無一人。
門口放著個快遞盒,上麵寫著佳佳兩個字。
字不是手寫的,是打印出來粘在上麵的。
快遞盒很輕,像是空的,婆媳兩個商量了很久,才大著膽子把它拆開。盒子裏放著一張紙條,紙條上是佳佳的筆跡——外婆,我很好,過兩天就回去!
朱母的第一感覺就是佳佳出事兒了,梁誌潔卻從這張紙條上讀出了三層含義。
第一層,就是字麵上的意思,佳佳沒事兒,過得挺好,過兩天就能回家。
第二層,佳佳出事兒了,這張紙條不是現在寫的,而是在佳佳失蹤當天寫的,是嫌疑人故意將這張紙條放在朱家門口的,後麵可能還有進一步的動作,例如將佳佳的某些私人物品以同樣的形式放到朱家。其目的是先給朱家希望,再將朱家的希望徹底粉碎,讓朱家僅剩下的這位老人也陷入極度崩潰中,從而達到使朱家家破人亡的目的。
倘若是第二層含義,證明嫌疑人的報複心極強,佳佳極有可能已經遇害了。
第三層,佳佳出事兒了,嫌疑人生怕被警方追查到,故而用這張紙條來轉移警方的調查視線,拖慢警方的調查速度,為他的逃跑或者是湮滅犯罪證據爭取時間。
無論是朱家還是負責調查此事的刑警都希望紙條是第一層含義,都希望這個小姑娘好好的,可同時他們也有一種不祥的預感,覺得這個小姑娘性命堪憂。
梁誌潔做出決定,案件不再以失蹤案進行調查,升級為“疑似命案”,除了參與此案的市刑警隊的隊員外,她還聯係市區內的各個派出所,請求他們協助辦案,進而加大調查力度。
協查命令下達之後,警方開始對案發附近的各個區域進行摸排調查,希望能夠找到更多的蛛絲馬跡。
此時,關於佳佳的失蹤案還有一個疑問梗在梁誌潔的心頭。
那個唯一的目擊證人,也就是那個正在玩耍的小男孩兒看到的那個小女孩兒真的是佳佳嗎?倘若他看到的那個不是佳佳,而是某個與佳佳長相相似的小女孩兒,那警方這七天來的調查方向就是錯誤的。
很快,這個疑問就有了答案。
小男孩兒當天看到的那個並非佳佳,而是另有其人。與小女孩兒說話的也不是帶走佳佳的疑似嫌疑人,而是那個小女孩兒的母親。母親當時沒有搭話,是覺得自己的閨女煩,一路上嘰嘰喳喳,囉裏囉嗦的。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