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解開手銬?”萬峰問。
“老朱,給他解開吧。”我說。
朱守成把手銬打開。
“你們肯定是抓錯人了。”萬峰捏著手腕。
“沒錯,抓的就是你,我給你強調一下,主動交代問題和被我們查出你的問題,這性質是不一樣的。”我說。
“你把手機給我,我先給我老婆打個電話。”萬峰說,“她還在機場呢。”
“少囉嗦,先交代你的問題吧。”老邱說。
“我真的不知道你們讓我交代什麽問題?”萬峰說,“我就是一個小屁民,我不明白,你們市紀委為什麽要把我弄這裏來?你們扣押人是不能超過12個小時對吧?”
“12個小時?”老邱說,“我告訴你,我們紀委辦案,對於犯罪嫌疑人沒有任何時間限製,把你關在這裏半年都沒問題。”
“不會吧,這不可能?你們紀委有這權利?”萬峰說。“你們這不成了法外之地了嗎?”
“老邱,我看就別給他繞彎子了。”我說,“萬總,今天找你來是因為你涉嫌行賄,如果你主動交代或有重大立功表現,可以從寬處理,我給你提示一下,住院綜合樓項目,說說吧,這個項目是你接的吧。”
“是我接的,但我沒有向任何人行賄。”萬峰說。“我對天發誓,我一向守法經營。”
“老夏,我想說兩句。”朱守成說。
“好,你說吧。”
“刑法第三百九十條,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或者無期徒刑。”朱守成說,“行賄金額在二十萬以上,不滿一百萬元人民幣的,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那就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行賄行為的,可減輕處罰。”
“我真的沒行賄。”萬峰說。
“好,你還嘴硬是吧。”我拿出萬峰的手機,“你這手機裏麵內容很多啊。”
萬峰撲通一聲跪在地上,“我交代,我全都交代。”
萬峰認罪招供了,行賄金額,不算馬良那筆行賄款,就有兩百多萬了,涉及縣處級幹部三名,科級幹部5名,還有區醫院的院長書記和副院長等人。
拍完視頻,記錄在案後,我們回隔壁房間休息。
“誌傑,你這同學可以啊,以前幹過律師?”老邱說。
“老朱,我記得你以前考過律師,拿到律師證了嗎?”我問。
“沒有,考了一半後我不想考了。”朱守成說,“中國的法律啊,哎,不說這個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