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可嬌拍著桌子,“別唱了!要開演唱會是吧?”
“林小姐,你接著問吧,我絕對配合你,我絕不含糊。”徐副局長說。
“好啊徐則光,那我就不給你拐彎抹角了,宋濤你認識吧?”林可嬌說。
“認識,一個月前被我開除出警察隊伍,他舉報我是吧?”徐副局長說。
“對,他說,你收受犯罪嫌疑人的財物,有40萬元人民幣,你收錢後,擅自把疑犯放走,有這事吧?”林可嬌說。
我忽然覺的林可嬌有點幼稚,審問嫌疑人,不僅把舉報人名字給泄露了,還把自己所知道的,全部告訴被審訊的人。
徐副局長看了看手腕上的表,“我覺得你簡直就是浪費我的時間,現在我不應該在你這裏,而是在會議室的案情分析會上。”
“先把你自己的事說清楚吧。”林可嬌說。
“我就覺得,你簡直很可笑。”徐副局長說,“宋濤是派出所的副所長,你應該知道他是怎麽被開除的,並且是雙開,開出黨籍開除公職。”
“我知道,他的配槍丟了。”林可嬌說。
“他還不是丟槍的問題。”徐副局長說。
“我就問你那40萬,你收了沒有?”林可嬌拍著桌子。
徐副局長看了我一眼,說道,“我收了,是收了40萬。”
林可嬌嘴角掛著微笑,“這就對了,早點坦白,可以得到從寬處理。”
“錯殺三千,不放過一個。”徐副局長打了一個哈欠。
林可嬌的手機響了,她接了電話,很快就掛上了。
林可嬌和羅副主任耳語了幾句,便出了房間。
“徐局。”羅副主任說道。“是誰向你行賄40萬的?”
“一個犯罪嫌疑人,他姓費,夥同他人,追債時砍傷別人,我們抓住他後,他家屬給我送了40萬,我當場就收了,當天我就把這個嫌疑人放了,就這事,對了,這個舉報我的宋濤,認識嫌疑人家屬。”徐副局長說。
“你說得很輕鬆啊,你身為市公安局的副局長,居然受賄放走疑犯,你這不是罪加一等嗎?”羅副主任說。
“我收了40萬後,當天就把這錢全部給了方局長。”徐副局長說。
“你是說方局長也參與了?”羅副主任說。
“不僅方局長參與,政法委趙初唐書記也在場,那天他在方局長辦公室。”徐副局長說。
“你們分贓了?”羅副主任說。
“還有一個人也參與了,市局以前的紀委書記,他也姓羅。”徐副局長說。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