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路口下車,劉安邦也跟著下來,他手裏提著一個袋子。
“還有事?”我問。
“前麵走幾步,給你說話。”劉安邦說。
走了二十米左右,劉安邦把袋子遞給我,感覺袋子沉甸甸的。
“這袋子裏裝的是什麽?”我問。
“人頭。”
“人頭?”我吃了一驚,“什麽人頭?’
“裏麵是五十萬塊錢,王耀武讓我給你的,他讓你送給徐局。”
“我這都從他家裏出來了?還要求送?這麽晚了。”
“你明天送過去吧。”劉安邦說。
“我覺得徐局不會收的,他這人很有原則,也很清廉。”
“清廉?哎呦,我的老弟啊,這都什麽年頭了,你還相信有人清廉?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隻要你把這錢給徐局,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他會收下。”劉安邦說。
“你怎麽知道他會收?”
“他的屁股也不幹淨。”劉安邦說,“你盡管送,我給你一個建議,這不是一百萬嗎?你自己留二十萬,八十萬給徐局。”
“這錢我不能收。”我說。
“隨你的便,就這一百萬,你都給他也行。”
“非要給徐局送錢嗎?”我說。
“如果你能把事辦成,這一百萬你自己留下也沒問題。”
“給人送錢這事,我還真沒幹過。”我說。
“好了,不說了。”劉安邦打了一個哈欠,“我回去了,抓緊時間去辦,明天你就去,這事可不能拖。”
“是去他辦公室還是他家裏?”
“這事你自己定。”劉安邦轉身走了。
劉安邦坐車走了,我看著遠去的小車,又看看手裏的錢袋,心裏叫苦,原以為糊弄一下就完事了,沒想到我還要去給徐局行賄,這不是把我也拉進去了嗎?
手機響了,是林可嬌打來的。
“這麽晚了有事嗎?”我問。
“有事,十萬火急,你趕緊來我家。”林可嬌說。
“什麽事啊,我先回家一趟。”我說。
“你在外麵了?別回家了,趕緊的,快點過來。”林可嬌說。
“好吧,我這就過去。”
我心裏一沉,不會是林可嬌的母親突然去世了吧?
我掛了電話,打車去林可嬌家。
車到了樓下,林可嬌已經在等我了,我拉開車門,正要下車,不料林可嬌卻開車門上了出租車。
“你怎麽才來。”林可嬌說。
“出什麽事了?”我問,“是要去醫院嗎?”
“去什麽醫院?”林可嬌說,“去民主路燒烤。”
“去吃燒烤?”
“對啊。”
“這就是你說的十萬火急的事?”我說。
“這當然了,還有比吃飯更重要的事嗎?”
“我去,要去你去吧,我吃過了,我要回家。”我說。
“不行,你得陪我去吃飯,我身上沒帶錢。”
“我給你錢,你要多少?”我說。
“不行,你不去,我吃不下飯。”林可嬌說,“哥,就賠我去吧?求求你了。”
“今天你是怎麽了?”
“我有事給你說。”林可嬌說。“非常重要的事。”
“你就騙我,好吧,明天還得上班,不能太晚回去。”
到了民主路燒烤攤,下車,找了一個餐桌坐下。
“老板,先拿六瓶啤酒。”林可嬌說。
“兩瓶就行了。”
“兩瓶怎麽夠?”林可嬌說。“老娘,今天很不爽。”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