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筱筱特別討厭她表妹。
原來爺爺在世的時候,兩個老人對待子女還能公平一點兒,起碼不會出現搬空兒子家補貼女兒的現象。
可老爺子一過世,老太太沒人拘著了,就開始“想怎麽閨女就怎麽疼閨女”的作,見天兒的請閨女女婿帶孩子來家裏吃飯,這還不算完,家裏有什麽好吃的,全都藏起來,等閨女來吃完飯,走的時候偷偷給她拎走。
這日子過的就挺糟心的。
上了小學之後,她奶奶要立遺囑了,說是商量大兒子,覺得閨女家困難,想把老頭子留下的房子給閨女,再讓閨女給他點兒錢什麽的。
快得了吧,她姑姑死摳死摳的。
別說是拿錢,要不是別人包壓歲錢都包一百,她包一塊太丟臉,她都能隻包一塊,而且她包的都是五十,給紅包的時候都能看見臉上肌肉抽抽,疼死了。
要說譚爸爸譚媽媽也是當機立斷,沒要房子沒要錢,唯一的要求就是:“既然您把房子都給老二了,我們也不說啥了,錢就不用給了,放在老二那兒,給媽養老吧,我跟筱筱媽都忙,實在沒時間照顧老太太了……”
而且老太太身體又不好,身邊離不了人。
譚爸爸要忙上班,譚媽媽要開店賺錢。
譚筱筱更不用說了,還要上學呢。
於是有了房子的譚二姑樂不迭的把老太太接走了,甚至為了防止譚爸爸跟譚媽媽耍賴不認賬,還一式兩份的簽了協議,白紙黑字寫的,老人們的遺產歸她,她負責養老太太的老,連殯葬都包了。
譚爸爸也不是傻的。
就問,那贍養費呢?
二姑加上一條,老大不需要支付。
譚爸爸又問:那醫藥費呢?
二姑想了想,人老了各種病都會有,但是老太太身體一直不錯,就算有個病也病不到哪兒去,何況醫保社保都有,花錢也花不了多少,就又脊上了一跳:老大無需支付醫藥費。
總的來說,協議上基本就是譚二姑有了房子萬事足,老太太歸她管了,以後旁人都不用插手了,給錢是孝心,不給也沒什麽的,不在意。
然後譚家就消停了。
而那邊老太太去了孟家,女兒女婿在身邊,還有個小外孫女,那心情好的不得了,什麽看孩子做飯打掃衛生,勤快的不像個老太太。
譚爸爸譚媽媽逢年過節會去看看老太太,也不是真的一分贍養費都不給,畢竟是親媽,心裏有氣歸有氣,也沒什麽可跟個年過半白快沒了的老人計較。
譚媽媽的心裏,隻要老太太不來作自己家,我每個月花幾百買“安生”多值啊,這也是為什麽她沒跟老太太計較遺囑問題的原因。
所以譚筱筱從小就特別討厭奶奶跟二姑一家人,恰好陳西家裏也有個特別討厭人的二姑,兩個人就經常湊在一起發牢騷。
要說訂婚這個事兒,二姑一家會來,因為老太太年前住了院,差點兒就沒熬住,這會兒還在醫院裏修養不敢挪出來,一聽譚爸爸說家裏孫女要訂婚,就掙紮著要出院參加,後來有事勸,又是講道理,才變成了“閨女”代表“長輩”出席。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