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隊長並沒有讓我調回原部隊,而是給予我“除名”的虛分,在我看來這並不是一個虛分,而是對於一個非特種部隊退伍的特種兵最好的保護。
正常特種部隊退役的特戰隊員會受到部隊長期的暗中保護,而我,已經名屬為正常單位退伍,所以這種獨有的保護措施已經沒有,所以“除名”對於我來說,是最好的保護了。
那兩個墳,埋的就是我們。
愛人張明月之墓,生於1996年5月20日,逝於2015年8月18日。
愛人張小凡之墓,生於1996年5月20日,逝於2015年8月18日。
同年同月同日生、同年同月同日死。
明月是不知道自己姓什麽的,也不知道自己的出生年份,所以我就將自己的姓還有出生年份給了她,這樣,我們就真正的做到了同年同月同日生,同年同月同日死。
明月的骨灰已經被我撒向了大海,這裏埋葬的是我對她的思念,而那座我的墳,裏麵埋葬的是我的心,在她死的那一刻,我的心,也隨之而死。
這就是我的故事,也是我寫作的開始。
寫作?你準備寫作?蒙蒙好奇的問到我。
嗯,是的!我要將我的故事書寫出來,讓更多的人了解到我的那些戰友的默默付出,還有現在的和平是多麽的來之不易,希望可以讓更多的人珍惜眼前的人。
眼前的人?那方婷婷呢?你怎麽不去珍惜她?
蒙蒙的話,提醒到了我,也許,該來的,總會來的…………
第二天一早,蒙蒙就開著車回家了,而我,則是坐上了那飛往D連的飛機。
按照記憶中的路線,我來到了方婷婷的家中。
敲開門,當她看到我的那一瞬間,我們都流淚了,我們繄繄的擁抱著、哭泣著。
小凡,我以為再也見不到你了………
本來不該見到的。
就這樣,我重新選擇了堅強,堅強的麵對曾經的往事,珍惜,曾經應該去珍惜的人。
我和蒙蒙結婚了,我們在D連買了房子,在那個沒有人認識我們的城市,與方婷婷過著幸福美滿的三人生活。
和平,是來之不易的,當你活在一個和平的年代,你應該感到慶幸,因為,你不用擔心哪天會不會有一顆炮彈落在你的腳下,更不用擔心自己的親人、朋友,奔赴戰場。
然而,看不見的戰火,是永遠都不會停息的,我在此希望我們全天下的人,都珍惜這和平的生活,珍惜眼前的人,因為有些人,是注定要失去的。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