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爭執不下,美國與歐盟開始商討新的對策。
按照美國的提議,應該盡快成立“國際反壟斷機構”,從根本上杜絕某個國家對某項與人類息息相關的關鍵技術的壟斷,從而讓更多的國家從技術進步中獲益。
毫無疑問,美國的措施完全針對共和國。
問題是,“國際反壟斷機構”有成立的可能性嗎?
至少在此之前,沒有任何可能性。曆史上,美國也是“壟斷”的獲益國。在空客公司成立之前,美國壟斷了國際大型民航客機市場。在“華芯集團”成立之前,美國壟斷了商用計算機芯片。時之今日,美國仍然在很多領域擁有壟斷地位。
針對歐盟與美國的“挑釁”,共和國沒有給予太多的關注。
除非美國與歐盟願意永遠落後,從不進口共和國的高端產品,不然美國與歐盟最多在嘴上說說“反壟斷”,不可能采取任何實際行動。其他國家更是如此,除非願意永遠處於追趕狀態,不再進口共和國的產品,不然就得繼續與共和國合作。
關鍵是,共和國的“技術換產品框架協議”太有誘惑力了。
隨著巴基斯坦、朝鮮、伊朗與共和國先後進行“雙邊談判”之後,阿根廷、敘利亞等國也與共和國展開“雙邊談判”。
誰都知道,得到共和國的援助,等於打開了通往發達國家的大門。
沒有哪個國家願意永遠呆在發展中國家的行列之中,也就沒有哪個國家能夠抵禦共和國拋出的誘餌。
可以說,人類曆史上,能夠與“可控聚變反應堆”技術相提並論的“**性技術”屈指可數。工業時代的蒸汽機,也許算得上吧。
到此,共和國的“未來戰略布局”初顯端倪。
依靠“複合蓄電池”,共和國迅速發展壯大、一躍成為發達國家。依靠“可控聚變反應堆”,共和國必將取代美國,成為世界頭號強國。
此時,才能明白紀佑國在共和國曆史上起到的關鍵作用。
不管是複合蓄電池還是可控聚變反應堆,都是在紀佑國時代確立下來的重點技術。如果沒有在紀佑國執政期間啟動的“炎黃計劃”,何來共和國此時的成就?
從協議到實施,肯定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
正如美國所擔心的一樣,“技術換產品框架協議”不是簡單的“技術經濟協議”,而是具有政治軍事同盟性質的“全麵合作條約”。其他國家想從共和國獲得先進技術,更想獲得保證國家安全的武器裝備與同盟承諾。共和國也希望通過技術經濟領域內的合作,建立更加廣闊的同盟組織,鞏固與提高共和國的國際地位。
談判任重道遠,共和國的前進道路也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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