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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 道義之爭 第三十章 影子戰士(2/4)

作者:閃爍字數:14098更新時間:2020-02-25 03:12:48

    事實是,在2030年的那輪競標中,沒有一家廠商單獨提出以電磁槍作為戰鬥武器。

    關鍵原因就是質量減不下來。

    導致質量降不下來的關鍵原因又是基本原理不過關。

    2030年的時候,可行的電磁槍方案采用的是軌道加速方式。而不是螺旋加速方式。因為彈丸與軌道直接接觸,會通過摩擦產生非常嚴重的燒蝕效應,不但加速軌道的壽命非常有限,彈丸的內彈道也非常不穩,要想使有效射程達到陸軍的最低要求,就得采用長得離譜的加速軌道,使槍械失去實用價值。根據當年的一份設計方案,要想達到陸軍提出的基本戰術要求,比如槍管壽命達到1000發(陸軍對半島戰爭的地麵戰鬥做了統計,在戰鬥最激烈的情況下,1名步兵能在30分鍾內打光30個彈夾,因此1000發是槍管的最低壽命要求),整套電磁槍的係統質量不會低於100千克。毫無疑問,這肯定不是步兵使用的“槍”,而是戰車使用的“炮”。

    能讓電磁槍從理論變成現實的就是螺旋加速方式。

    因為螺旋加速係統的電能利用效率不如軌道加速係統,對電源的要求更高,需要采用更高級別的複合蓄電池,所以直到16級複合蓄電池在2035年左右問世,在2040年開始量產,電磁槍的設計工作才進入正軌。

    2042年,共和國陸軍再次發出了未來單兵作戰係統的招標要求。

    從時間上看,這與中東戰爭肯定有關係。早在2041年底,淩雲霄就聯合李東石、江晚承、蹇柄彪與王學平,聯名向國防部、總參謀部與陸軍司令部提交了一份與地麵作戰係統有關的報告,其中就明確提到,共和國陸軍的單兵作戰武器嚴重落後,已經不能滿足現代戰爭需求。

    眾所周知,彈藥是決定步兵戰鬥武器的主要因素。

    20世紀,共和國陸軍步兵槍械主要使用7.62×39毫米中間型槍彈。21世紀初。共和國陸軍開始全麵采用5.8×42毫米小口徑槍彈,並且開發出了包括突擊步槍、班用機槍、卡賓槍與狙擊步槍在內的小口徑槍族。

    2019年的南海戰爭後,共和國陸軍終於明白美軍為什麽要撤掉所有使用5.56×45毫米小口輕槍彈的戰鬥槍支,為部隊配備使用7.62×54毫米的北約標準型步槍彈的槍械。原因非常簡單,小口徑槍彈的終點威力嚴重不足,而且在射程超過400米的時候,根本沒有精確度可言,如果用短槍管的卡賓槍,有效射程甚至難以超過200米。雖然5.8毫米槍彈要比5.56毫米槍彈稍微好一點,而且老撾與越南的叢林地區對交戰距離有很大的限製,但是小口徑槍彈在實戰中暴露出來的問題仍然讓陸軍無法忍受。比如在農黑阻擊戰中,就有越軍中彈10多發仍然沒有倒地的情況,而使用7.62×54毫米槍彈的狙擊步槍隻需要1槍就能放倒1名越軍步兵。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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