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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 道義之爭 第五十六章 領頭羊(3/4)

作者:閃爍字數:14270更新時間:2020-02-25 03:13:13

    可以說,這是非常關鍵的一步。

    當時各大軍火商主要考慮的就是王元慶之後的國家領導人會不會堅持軍火產業以民營為主的經營發展模式,如果答案是否定的話,那麽中重集團與中航集團這些軍火界的超級大鱷就將受害。當時,藺慕華在聯合其他幾位軍火企業董事長的時候就說過。就算新政府不會改變市場化經營的發展模式,也有可能以壟斷等名義肢解幾大軍火商。事實上,早在印度戰爭之後,中重集團就遇到了“壟斷危機”,當年至少有100多名代表分3次提出了根據反壟斷法拆分中重集團的提案。

    與政府對抗顯然不明知,要想生存下去,各大軍火商隻能力求做得更好。

    對中重集團與中航集團這樣的超級軍火企業來說,所謂的“做得更好”,那就是縮小規模,給別的企業留下生存空間,不要占盡好處。對整個軍火業來說,“做得更好”則是要盡量避免犯低級錯誤,不要給政府留下把柄。

    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技術保密。

    要知道,在2037年之前,通過數場大規模戰爭,眾多民營軍火企業已經與共和國的情報機構,特別是軍情局建立起了非常親密的關係,而且在眾多領域展開了合作。以當時的情況來看,隻要軍情局不反水,在短期之內、至少在上任的前5年間,顧衛民不可能拿民營軍火企業開刀。當然,這得有個前提條件,那就是各大軍火企業不能違背法律。如果給政府足夠的理由,比如民營軍火企業涉嫌倒賣技術,或者對技術管理不嚴,那麽軍情局也不可能在如此重要的事情上幫著軍火商說話。

    總而言之,當時共和國的軍火商沒有選擇的餘地。

    問題是,10多年來,嚴格的技術保密措施已經讓各大軍火商嚐到了甜頭。

    拿共和國頭號航空武器製造商中航集團來說,得益於嚴格的技術保密措施,到2045年的時候,仍然能夠把已經問世近30年的J-14戰鬥機賣給海外用戶,並且接到了數百架的改進訂單。雖然這麽做,讓同樣為該集團的J戰鬥機的銷售工作受到了影響,但是對中航集團來說,J-14肯定是賣得越多越好。也是改得越多越好。

    作為戰鬥機,即便電子設備可以升級換代,隨著機體老化,遲早都得退出現役。按照中航集團做的調查,即便是幾個海灣富裕國家采購的J-14,也最多隻能服役到2055年,到時候就得花更多的錢購買更加先進的戰鬥機。幾個海灣富國的空軍幾乎都是擺設,大批先進戰鬥機長期停在機庫裏麵,飛行強度算得上是全球最低。如此一來,其他國家的J-14戰鬥機能夠服役到2050年就非常不錯了。即便做了改進,對機體結構做了強化也隻能服役到2055年。到時候,這些國家都得花錢買新的戰鬥機。

    按照中航集團的估計,隨著共和國空軍與天軍的合並工作提速,空天戰機從試驗基地走向部隊,共和國當局不但會讓J的高級改進型號(最新的改進型號是JH,與以往一樣,空軍隻象征性的采購了一個大隊的72架新戰機,然後就與中航集團簽署了將空軍的其他J改為H型的合同,而這樣的訂單連開發費用都抵償不了,中航集團要想賺錢,就得把希望寄托在出口上),甚至有可能批準中航集團利用在X18項目中積累的技術,開發一種專門麵向出口的,具備初級空天作戰能力的先進戰鬥機。如此一來,在2055年前後,中航集團肯定能夠向國際市場推出一種能夠全麵壓倒競爭對手的重型戰鬥機,延續其在戰鬥機市場受到輝煌曆史。

    照此計算,中航集團不但不會因為J無法大批量出口(早在2040年左右,就有一批J賣給了巴基斯坦與阿根廷,並且在2045年的時候向集約集團開放。問題是,集約集團中除了共和國之外,其他國家的實力都很一般,即便綜合國力排第二的巴基斯坦與排第三的阿根廷,也隻算得上是二流地區強國,根本不可能大批量采購重型製空戰鬥機。當時巴基斯坦隻采購了48架J,而阿根廷也隻采購了72架JAS,而其他國家加起來也沒有買到100架,根本不可能讓中航集團從中獲利)而遭受損失,反而會在數年之後,為中航集團創造大筆利潤。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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