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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 硝煙漫天 第四十八章 國家宣言(3/4)

作者:閃爍字數:14500更新時間:2020-02-25 03:14:25

    萬幸的是,對於在40年內打了數場大規模局部戰爭,進行了數次有限戰爭動員的共和國當局來說,這簡直就是輕車熟路的事情。

    當然,這時候肯定有人想到了一個問題,即裴承毅的戰爭宣言與焦魃山的戰爭動員是否合法有效?

    要知道,早在王元慶時代,對外用兵就要獲得全體代表大會的支持。

    按照共和國的相關法律,隻有在得到全體代表大會的支持之後,裴承毅的戰爭宣言與焦魃山的戰爭動員才具有法律效力,也才正式生效。如果按照嚴格的法定程序。在發表戰爭宣言之前,裴承毅應該去全體代表大會做陳述,並且提出相應的議案,隻有在議案表決獲得通過之後,他才有權以共和國最高領導人(也是共和**隊最高統帥)的身份,向俄羅斯宣戰。

    很明顯,在此之前,裴承毅並沒去全體代表大會,也沒有提出相關議案。

    雖然仍然有很多國家認為共和國是“極權國家”,即控製國家的並不是議會,而是政府領導人,但是作為一個法製健全的國家,就算裴承毅擁有足夠大的權力,做出這種公然違背相關法律的事情來,對政府的公信力也是個很大的打擊。如果在和平時期,產生的影響還比較有限。隨著戰爭爆發,如果共和國公民對政府參與戰爭的合法性產生質疑,肯定會對共和國的戰爭行動產生負麵影響。

    正是如此,10點正,焦魃山的“戰爭動員大會”還未結束,共和國全體代表大會司法委員會主席劉銘山就親自召開了新聞發布會。

    按照這位有著40多年司法工作經驗、當了20年法官,並且在45歲的時候成立共和國第一家,也是規模最大的一家公益律師行的主席介紹,因為共和國早已通過了針對保護盟國利益的對外援助法案,其中明確規定,在盟國遭到侵略的時候,共和國最高軍事統帥、也就是國家元首有權采取包括向敵對國宣戰在內的戰爭行動,隻是在進行戰爭動員前,需要獲得全體代表大會支持。

    這麽一來,裴承毅的戰爭宣言算是合法有效了,值得商榷的是焦魃山的戰爭動員。

    當然,這已不是關鍵。

    從現實情況出發,隻要裴承毅的戰爭宣言合法有效,即共和國向俄羅斯宣戰成了鐵板釘釘的事情,那麽進行戰爭動員是在所難免的事情,就算現在不具備合法性,在接下來的表決中也會獲得支持。

    劉銘山召開新聞發布會之後。另外一位重量級人物,軍事委員會主席藺慕勳就在接受國家電視台記者獨家采訪的時候提到,在年初通過的《緊急狀況動員法》中已經明確了在國家處於戰爭狀態、或者受到戰爭威脅的時候,中央政府可以提前進行局部戰爭動員。因為焦魃山下達的戰爭動員令隻針對與戰爭有關的行業與領域,並沒涉及到全國各行各業,所以屬於局部戰爭動員範疇,也就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沒有違法獻疑。按照藺慕勳的說法,政府要想做進一步的戰爭動員,比如推行配給製等等會給全體公民產生影響的戰時機製,必須向全體代表大會提出戰爭動員申請,即正式啟動戰時機製,由全體代表大會授予中央政府戰時大權。

    雖然藺慕勳不是司法委員會成員,而且軍事委員會與司法幾乎沾不上關係,但是誰也不會懷疑藺慕勳、以及軍事委員會在全體代表大會中的地位與影響力。在這位重量級人物表態之後,全體代表大會向政府授權隻是時間上的問題了。

    到此,局勢可以說是再明朗不過了。

    當然,戰爭本身沒有因為這些法理上的問題而停止。

    在共和國當局發布戰爭宣言與戰爭動員令的時候,共和國陸軍第九戰鬥單位的第一支作戰部隊已經在北京時間9點正越過中哈邊境線,沿克拉瑪依到阿斯塔納的公路線,向哈薩克斯坦首都挺進。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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