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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 硝煙漫天 第六十三章 一錘定音(2/4)

作者:閃爍字數:13804更新時間:2020-02-25 03:14:39

    這一舉動,立即遭到國際社會的強烈反對。

    客觀的講,顏靖宇的這一做法確實有點過分。

    日本戰爭後,雖然共和國強迫日本當局簽署了包括出租軍事基地、允許共和國向琉球群島派遣駐軍在內的停戰條約,但是共和國當局不但沒有吞並日本,也沒有要肢解日本的企圖。拿琉球群島來說,當時共和國默認了以曆史傳統為基礎的定義,即琉球群島僅包括吐噶喇海峽以南的島嶼,而海峽北麵的大隅諸島在曆史上就屬於日本。問題是,戰爭期間,為了用遠程炮兵打擊九州島與四國島,共和國出兵占領了大隅諸島中的屋久島與種子島,隨後又以安全名義驅逐了口永良部島、竹島、黑島、硫黃島、草垣群島、宇治群島、鹿島與甑島列島上的居民,並且將這些島嶼的控製權全部交給了占領軍司令部,戰後又移交給了軍事管製與區域安全委員會,最終移交給了西太平洋戰區司令部。也就是說,經過20年變遷,原本屬於日本的島嶼也都歸在了琉球聯邦名下。更重要的是,琉球群島聯邦政府的前身就是軍事管製與區域安全委員會。如此一來。在顏靖宇宣布承認琉球群島為獨立國家的時候,等於把法理上屬於日本的數十座島嶼全都送給了琉球聯邦。

    可以說,這就是問題的結症所在。

    從法理上講,因為在停戰條約中,共和國當局並沒承認不支持琉球群島獨立,隻是保證不在20年內承認琉球群島獨立。在停戰條約生效之後,共和國與日本進行過多次接觸與談判,商討琉球群島的去留問題。當時,日本當局為了讓共和國同意向外島移民,並且不阻撓日本的戰後重建工作,同意在戰爭結束20年後,以全民表決的方式來決定琉球群島的歸屬,隻是明確要求表決必須在國際社會的監督下進行。以此為基礎,共和國與日本在2030之前就簽署了一份停戰補充協議,其中隻規定需要通過全民表決來決定歸屬,而沒有明確全民表決是否要得到國際社會的全麵監督。正是如此,在2048年的時候,顏靖宇才在沒有與日本協商的情況下,讓琉球群島成為了琉球群島聯邦。當然,在此之前,肯定進行了全民表決,而且表決結果是支持獨立的占多數。

    由此可見,琉球群島獨立的問題不大。關鍵就是把一些屬於日本的島嶼劃了過去。

    可以說,如果不是當時中美關係相當緊張,而且兩個超級大國都在為戰爭做準備,恐怕這件事情會演變成一場局部戰爭。

    事實上,顏靖宇在2048年鼓動琉球群島獨立,也是在為戰爭做準備。

    雖然在日本戰爭中,共和國就占領了琉球群島(包括北方的大隅諸島),並且強迫日本簽署了出租軍事基地的停戰協議,但是從法理上講,隻要琉球群島沒有獨立就仍然是日本的領土,共和國在琉球群島的駐軍、以及軍事基地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就沒有保障。事實上。正是受此影響,在2048年之前,共和國在琉球群島軍事基基礎建設投資就非常有限,從而嚴重影響了軍事基地的存在價值。別的不說,共和國海軍將最先進的航母部署在印度洋,除了戰略需求之外,也與琉球群島缺乏足夠的基礎設施有很大的關係。比如“重慶”級在進港停靠之後,就將關閉主反應堆,除了由電池為應急係統供電之外,其他係統都需要由港口的電力設施供電,而那霸港的供電能力根本滿足不了需要,也就很難為“重慶”級航母提供全麵有效的支持保障。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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