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兩天沒吃飯了,在心底我一遍遍在念叨這句話。我恨自己沒骨氣,剛兩天沒吃飯就叫苦連天,那麽曾經我黨的地下黨被敵人餓了八天人家也沒吭一聲呀。所以說,我就是個俗人,我一輩子也偉大不了,假如敵人把我抓去,我肯定得叛變了。
所以說,我現在必須得吃點東西,我要再不吃東西似乎都活不過今天。可問題是,我有什麽資本能讓我吃一頓飽飯呢?吃飯得需用錢,現在我和錢是冤家對頭,簡直是有它沒我,有我沒它,沒有它我就得挨餓,這等邏輯無懈可擊。
我再次摸了摸自己的口袋,希望總是一次次的落空,當我絕望的時候,我一眼看見了二大爺家的那輛二八車,也就是說,隻要把車買了,我馬上就能飽餐一頓,這是最現實可行的辦法。雖然說賣車吃飯的想法比較消極,也不符合生存法則,可是現實把我逼到這份上,我必須采用消極的手段把自己的肚子喂飽再說。
正這時,恰好過來一個蹬板兒車的,車上裝的全是廢舊物品。我趕快伸手攔住了他,問他要不要自行車。收廢品馬上從車上跳了下來,他先打量打量我,再打量打量那輛自行車,然後很不屑的問:“這車是偷來的吧?”
“偷來的?”我哭笑不得的說“你看我這樣像是偷車的嗎?”
“那為什麽賣車?”
我好無隱瞞的說:“因為我還沒有吃中午飯,我……”我很後悔告訴他這些。
他果然難以置信的說:“至於那麽慘嗎,把自行車賣了吃中午飯?”
我很不耐煩的說:“這沒什麽好奇怪的,我覺得很正常。”
之後,他一邊端詳著那輛自行車一邊嘖嘖的貶損說:“哎呀,這車夠破的,連鈴鐺都沒有,你瞧這皮帶磨的,哎喲……”
我實在聽不下去了,他再要貶損下去,我就得把車白送給他了。於是我直截了當的他問:“你就說這車能值多少錢吧,我壓根也沒當好車賣。”
“我是收廢品的,再好的自行車賣給我也是廢品價。”
“廢品價是多少?”
“十五塊錢。”
“別開玩笑了,我這車還能騎呢,你怎好意思就給十五塊錢?”
他非常狡詐的說:“我沒開玩笑,這車就值十五塊錢,賣不賣隨你。”
“這也忒少點了。”我和他討價說“你再給我加十塊錢吧。”
他堅定的說:“多一分也不加,再加我就得賠錢。”
我咬咬牙,從牙縫裏說:“好吧,車歸你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