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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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1/2)

作者:馬山給力字數:6464更新時間:2019-10-18 06:47:28

    記得去年3月12號晚上,我正式提出和他分手的。我覺得我們的感情已經走到頭了,沒必要再死撐下去了。當今社會就是這樣,既然感情發生破裂,分手是最明智的選擇。尤其我和王小光還僅僅是同居的關係,沒什麽後顧之憂,那我們分手可以說是懸崖勒馬。

    王小光當然不同意分手了。因為心裏明白,我們一旦分手就得分割財產;而天光修理鋪百分之七八十的財產都屬於我的,假如我要把屬於我的那部份財產撤走,那麽他的修理鋪就得關張。其實做為一個有感情的人來說,我不想做的那麽絕情。退一萬步說,當初我們在一起開鋪子時,誰也沒計較那麽多,都是一心為了將來著想。那麽現在既然感情結束了,再斤斤計較那麽多確實也沒什麽意思。這些年來我失去的東西夠多的了,我還在乎那點破銅爛鐵嗎?所以我明確地告訴他說:“鋪子裏的東西我一件都不要,全留給你。但是我們在銀行裏的那兩萬多塊錢的積蓄,必須全得歸我,因為我就剩下那點家底兒了。”對於這個要求,王小光表麵上是沒有什麽意見——我想他也不可能有意見。將近八萬塊錢的鋪子全都留給了他,他心裏要不偷著樂上都怪了。

    從提出分手,到我從天光修理鋪搬了出來,前後僅僅隔了三天的時間。王小光得了便宜,他當然願意我早一天滾蛋;那時候他身邊已經不缺少女人了,我的離開正好稱他心意。

    可是在我搬出天光修理鋪的當天,我和王小光又打了一架。但不知為什麽,我和王小光是從打架開始建立起感情的,而今天又在打架中結束了我們的關係。這一前一後的對應,就好像被什麽東西給愚弄了似的。按說兩個人在一起生活了這麽多年,不管好歹多少有點真感情。貓和狗關在一起時間長了還產生好感呢,何況是人了。然而我們的分手卻把我們從前所有的情意全都一筆勾銷了。這還不算,還差點鬧出人命來。

    提起那天打架,其實也怪我愛多管閑事,我要不多管閑事可能也打不起來,那樣我就能幹幹淨淨的離開他。分手就是分手,沒必要拖泥帶水。可是做為女人,有時候我控製不住自己的情感,就算是和他分手了,我的眼裏也揉不得半點沙子。

    那天中午王小光沒在家,他去一個夥伴家喝酒了。

    他那個夥伴叫辛耐,是金麗橋本地人,他和王小光算是個酒肉朋友。不瞞你說,王小光和辛耐老婆魯花有一腿。王小光到辛耐家比到自己家都隨便。王小光曾和別人吹噓說,他要是晚上去辛耐家,那辛耐就得乖乖的給他讓位。可見這人無恥到了什麽地步。魯花也不是什麽好鳥,她在嫁給辛耐之前,曾在縣城某個歌廳做過三陪小姐。由於王小光經常光顧那種場所,所以他和魯花認識可以說是臭味相投。最可笑的是,王小光認識魯花後,就把魯花介紹給了辛耐。因為辛耐剛剛離婚不久,加上他的感情有些疲軟,王小光能把魯花介紹給他,那也算他小子時來運轉。其實王小光把魯花介紹給辛耐那是有他的目的的。說難聽點,王小光之所以那麽做,他無非就是想近水樓台先得月。那時候我還沒和他分手,假如我們分手了,魯花就又他自己“承包。”了。

    中午我正在鋪子歸置東西呢。正這麽個功夫,工商所的來驗照了。而且他們說,鋪子將近五個月沒有交工商管理費,今天必須交齊,否則就得吊銷營業執照。我和他們商量說:還是等王小光回來再說吧,我現在是不當家,不做主,沒權利管他的事情。其中一個工商人員挺執拗的。他說既然這樣,那我們先把營業執照拿走吧,等王小光回來讓他去工商所辦理手續。我趕緊攔住他說,那我就給他打個電話,讓他馬上回來。可是不湊巧的是,那家夥的手機還關著,根本聯係不上。於是我一著急騎上自行車就去了辛耐家。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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