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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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1/2)

作者:馬山給力字數:5282更新時間:2019-10-18 06:47:29

    安藍接著蠍虎我說:“你別不信,眼皮跳可靈驗了。我去年因為左眼皮跳,出門就讓摩托車撞倒了。不過還好,隻擦破點皮,算是撿了條命。我也聽別人說了,左眼皮跳盡量少出門。那不是迷信不迷信的事情,萬一出點什麽事情,後悔都晚了。就像咱老家有個講究,正月初十不易於出門一樣……”

    安藍眨巴著眼淘滔不絕和我講了許多大道理,講的我都有點心虛了。於是我就想,安藍的眼皮跳到什麽時候算一站呢?萬一她要是跳一年我就得等一年了,那她要是跳一輩子——如果那樣也倒好了,我寧可守著她過一輩子。

    常言道:千裏搭涼棚就沒有不散的宴席。無論再怎麽難以割舍,遲早也有分別的那一天。安藍的心情我能理解,她老是那眼皮跳說事,無非就是挽留我多玩兒幾天。我們畢竟十多年沒見了,等下次再見指不定什麽時候呢。說心裏話,當分別在即時,我們倆誰都舍不得張口說再見。

    所以在飯店裏,關於眼皮的事我們倆爭論了半天也未見分曉。最後安藍實在拗不過我,她就非常生氣的甩手說;“要走就走吧,我這就給你拿路費。”說完她就從錢包裏取出好幾張百元大鈔撇在了桌子上。但是我剛要伸手拿錢,她又自言自語的蠍虎我說:“這幾天我可能要出什麽大事——也許你走了,就再也看不見我了。昨天我和王小光吵架就有預感——夜貓子進宅,無事不來。”

    這話是怎麽說的?原來她眼皮跳不管我事,是預示著她有什麽不測。這話說的夠慎人的,不管你相不相信,這種危言聳聽總是能把人的心給嚇抽抽了。

    這回安藍還不留我了,他攆著我走。可是她有言在先,萬一我要走了,她要是發生什麽好歹的,那就是我的過錯了。誰讓我不相信她的眼皮呢?多麽可怕呀!

    恰好這時王小光來了。一聽說我要走,他也竭力挽留我再多玩兒幾天。並且他說,我千裏迢迢來了,還沒蹬過他的門呢。如果連老朋友家的一杯水都沒喝就走掉了,這讓外人怎麽看他王小光呀?

    他這麽一說,似乎也挺有道理。大家都是朋友嘛,我沒有任何理由拒絕他的好意。如果我執意要走,好像我對他怎麽著了似的。還是既來之,則安之吧。

    接下來的幾天,我都是和王小光住在一起的。這是我先提出來的。想必王小光也是這樣想的。客觀上說,我住在王小光那裏似乎更符合常理,也免得別人說三道四。可是要安藍的想法,她偏偏讓我和她住在一起,他偏偏讓王小光看著憋氣。但是我卻不能那麽做,我沒必要做他們賭氣的籌碼。

    王小光的修理鋪就坐落在金麗橋西大街25號。他的店鋪不大,但白底紅字的招牌做的特別顯眼,老遠看上去就像立著塊墓碑似的。王小光和我吹噓說,這些年來,他全憑這個招牌賺錢了;招牌就是他的聚寶盆。可我倒沒看出它有多麽好來,我怎麽看它怎麽像塊墓碑。塊“墓碑。”似的招牌就像王小光本人一樣,特別霸氣地矗立在金麗橋大街上。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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