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可不一樣。讓我幫你去欺騙父母,我心裏得都多麽愧疚啊。再說,這要讓你父母看穿了,好些我圖謀不軌似的。所以,我要用金錢來彌補我的損失。”
“如果要是生米煮成熟米飯呢?”
“呸!你想的美,那有那麽便宜的事情呀。”她眯縫著眼揶揄我說“你心裏是不是惦記著生米煮成熟米飯呢?
“也沒有。就是偶爾想想。”
“你小子真夠陰險的。這麽說我也絕不上你當。”
“就好像我占你多少便宜似的。”我喃喃的說。
接著,安藍讓我把身背過去,她要送給我一個驚喜。我順從地背過身去,大約有十秒鍾她讓我轉過來,我睜眼一看,她手裏拿著一部嶄新的手機。我試探的問:“這是給我的?”她往我手裏一塞說:“當然是給你的。”我欣喜若狂的說,這麽貴重的禮物我可接受不了,還是把它退回去吧。安藍生氣的說:“退你個頭,你以為買土豆呢,說退就退。”
我實事求是說:“我要手機沒用。好幾千塊錢的東西拿在我手裏無非也就裝裝樣子而已。”
“錯了,我給你買手機主要是讓你給我打電話或發信息用的。我要用手機鉗製住你,省得你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頭。號碼我已經給你上上了。這個手機號特別好記,前幾位和我的手機號一樣,最後三位都是1。”
“這部手機花多少錢買的?”
她所問非所答的說:“記住,用這個手機隻能和我一個人聯係,要是讓我發現你用著手機泡妞,我馬上給你沒收了。”
看來這還不屬於我的私有財產。我擔心的問她說:“那我要是真正的搞對象呢?”
“到了搞對象的時候就把手機連同號碼一起還給我。這是我與你的私有財產,你沒權利把它轉嫁給別人。”
我驚駭地說:“你的意思是說,到了我搞對象的時候,我們的關係就玩兒完了?”
他沒說什麽,隻是用鼻子“哼。”了聲。
臘月二十七那天,我和安藍在外麵整整瘋了一天。我們逛集市,看電影,還去寺廟敬了香。我們一起跪在觀音菩薩麵前虔誠的許願。許的什麽?這可不能說,說出來就不靈驗了。
晚上回來,我們在飯店一直聊到十點多鍾。最後安藍囑咐我早點休息,明天五點就得起床趕往火車站。說完她起身便走,我把她送出了門。這時安藍回過頭來,用那種依依不舍的眼神盯著我,想說些什麽,可又說不出來。我也是如此,不知怎樣來表達自己的感情。也就是在那一瞬間,我們倆不約而同的擁抱在了一起。她用嘴唇蹭著我的耳邊說,明天就不送我了,讓我走後門鎖好就行了。我不解的問:這是為什麽?安藍搖搖頭說:不為什麽。說完她鬆開我,扭身就走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