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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一家人(1/2)

作者:在水一方字數:8118更新時間:2019-10-18 16:34:44

    “這筆錢不是一個小數目,這時候你的前妻也知道你想要這筆錢,所以她就耍了一個手段。這筆錢必須要等她的女兒死掉之後才能拿出來。

    “多年過去了。之前我還很好奇,為什麽你突然會要這一筆錢。畢竟你看在這期間幾十年當中你都沒有動過這個心思。”

    小煜走到鬱黎身邊,把鬱黎從位置上拉過來。

    “然後在昨天晚上,我發現了一個讓我很驚訝的事實。起來還要感謝你把我帶去了那個地方呢!”

    小煜看著鬱黎,眼睛亮亮的。

    “哥哥,你的母親很愛你,她隻是不懂怎麽表達。她從小生活在不比你幸福的家庭當中,所以她不是是那麽懂愛情,她也不懂怎麽關心你,她不是不愛你,隻是不懂表達,真的。

    “阿姨在很早之前就知道,她的親生母親給她留了這一筆遺產。所以她才會毫不猶豫地立下遺囑,她死後這筆錢歸你。

    “這麽多年,你過的並不開心,讓你出生在這樣一個家庭當中,她也很自責,所以哥哥,請相信我。阿姨已經走了,但是整個事情,誰綁架誰是殺人犯,誰策劃了這一切,都不會被忽視。

    “我已經找到了足夠的證據,現在,鬱黎哥哥,你可以控告你的祖父,買凶殺人,至於你的祖父為什麽會現在動手,說起來還封世榮的手段。”

    小煜說到這裏,已經算是說完了。他小小的手,拉著鬱黎,哥哥,你教了我那麽多東西,現在也由我守護你一回。

    “小家夥……”

    鬱黎的聲音有一些哽咽,他怎麽會不知道這個小家夥沒有跟家裏人說一句,冒著危險,就是為了去幫他查證事實的真相,就是為了讓他不擔上那一個買凶殺母的罪名。

    小家夥一聲不吭,連自己的母親都沒有交代去哪裏,讓家裏人擔心一夜,就是為了幫他,這點情誼,他會記住的。

    “哥哥,雖然鬱家不要你了,但是我要。像鬱家那種地方不回也罷。我已經跟爸爸商量過了,哥哥,你願不願意跟我們一起生活,做我的哥哥?”

    鼓起勇氣說這些話,對啊,他覺得這個想法有些天真,但是他真的想給哥哥一個家。

    “啊?”什麽叫做他們一起生活,他們現在不就是在一起生活的嗎?

    “我兒子的意思是,從現在開始,我們領養你這個孤兒,從現在起,你叫我爸爸。”封辰桀難得幽默了一下。

    “……”

    靠啊!鬱黎現在想打人,打不過也要打的那種。

    “鬱少爺,這邊手續已經齊了,到時候您簽個字就好。”

    張助理不知道從哪裏冒出來,他樂嗬嗬的笑著,任務完成,而且,他確實很喜歡表少爺啊!不對,現在不是表少爺了,是自家少爺。

    “你的準備還能再齊全點嗎?”

    他真的是吐槽都沒有力氣了。這男的,就不能先跟他商量一下?

    “嗯?比如說?改名字?我覺得鬱黎這名字挺好的。”

    叫封黎?算了算了,還是鬱黎好聽。

    林若微對封辰桀他們的決定沒有任何異議。她很喜歡鬱黎,而且,這種免費的家教,她很喜歡。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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