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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下星期(2/2)

作者:在水一方字數:8958更新時間:2019-10-18 16:34:44

    怎麽回事?說起來到是小煜自己離開的?

    “覺得他不會傷害你,跟他去了?要是他是人販子呢?把你拐賣了怎麽辦?”

    林若微氣啊!這孩子能不能有一點戒備心?

    “媽媽,我有腦子的,智商不低的那種。”小煜想了想才回答,這句話真的是他很早之前就想說了。

    “……”

    智商高了不起嗎?還不是她生的。

    “小煜,鬱黎的媽媽很愛他。”

    這就是個心結,解開了才好,不然鬱黎肯定會難受的。

    “是的。哥哥的媽媽很愛他,隻是不知道怎麽表達。這是真的,我在去你祖父的家裏的時候,找到了你媽媽以前的一些筆記本。我看得懂字。她寫著,她很喜歡孩子,以後她的孩子裏麵的名字裏麵一定要有個黎字,就像黎明一樣。”

    黎明?鬱黎訝異,他沒有想到他的名字當中還有這種寓意。

    “是嗎?”

    “哥哥,是真的。可能是因為你的媽媽從小生活在,不被人關心的環境裏,所以覺得讓你一個人生活是很好的,她從小的希望就是可以一個人生活。因為那樣生活得很自由,那樣子的生活,不用覺得是寄人籬下,不用看人臉色。”

    不用寄人籬下,不用看人臉色,多麽簡單的兩句話,可是當中是用了多少年的體會才能說出來的?

    “哥哥,你放心。以後我們就是一家人啦,你呢就是家裏的大兒子,你不要覺得這是在寄人籬下,我們是一家人好不好?”

    小煜笑著,然後撲到了鬱黎的懷裏,整個人就在就把鬱黎抱了一個滿懷,這樣的哥哥其實也很讓人心疼,也很可愛。

    鬱黎摟著小煜,一家人麽?不知道到時候林若微會不會被自己氣死?

    “那你的計算機分我一半。”鬱黎用威脅的口吻跟小煜說。他覺得這小家夥這麽寶貝他的計算機,要是這麽一威脅,肯定有所猶豫。

    “沒問題。”小煜答應得爽快。不就是計算機麽!分給了哥哥,他還能買新的。

    鬱黎砸了咂嘴,好吧,他現在的確很喜歡小煜,喜歡封辰桀,不討厭林若微,好像在一起,也不錯。

    “小煜,我要你的鍵盤的時候,你怎麽沒這麽果斷?”這小家夥連計算機都舍得給,鍵盤舍不得?林若微怒了!

    “……”小煜。

    “……”封辰桀。

    “……”鬱黎。

    也不看看您老人家打算拿鍵盤去做什麽!

    “咳!今天晚上吃什麽?”鬱黎轉移話題道。

    “想不想吃魚?”封辰桀心領神會。

    “還要吃蝦。”小煜舉手。

    “不許挑食。”封辰桀皺眉道。

    “好。”小煜。

    林若微:“???”

    什麽情況?這幾個男的什麽意思?她會生氣的哦!真的會生氣的那種哦!

    “我要吃瘦肉粥。”林若微覺得,這點喜好,不能被剝奪。

    “……”鬱黎。

    “……”小煜。

    “下個星期。”封辰桀。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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