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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寵物(2/2)

作者:在水一方字數:7522更新時間:2019-10-18 16:35:05

    這個人根本不是他的侄兒子,隻是一個邊緣化的人物,但恰恰他掌握了很多相關的資料以及證據,封辰桀這麽一查,就把所有東西都給查出來了。

    幾枝菊花放在鬱黎的墓前,幾個人看著那個墓碑,沉思了很久之後一起離開。

    人已經死了,就算再難過他們也需要麵對一些事情。要把證據找出來,他們需要把策劃出整個事故的人給送進監獄。

    鬱南陽不算是設計整個事情的人,他隻是在最後的時候推波助瀾了一把,沒有救人罷了,這整件事情的開端就是封世榮。

    要是沒有封世榮的話,那麽鬱家的公司不會倒閉,鬱家的公司不會倒閉,他的孩子也就不會被人綁架,他的孩子不會被人綁架,鬱黎也就不會死。

    這可謂是一環扣著一環的。

    小煜在家已經吃了晚飯,鬱黎房間裏麵的那些東西,該收的收,該扔的扔,該燒的燒。

    之前不知道鬱黎什麽時候玩夠了一隻茶杯兔。今天剛好到貨,小煜去收貨的時候,看著那一隻兔子蹬著眼睛大大的看著他,小煜簡直蒙了。

    他去翻了鬱黎的購買記錄,果然有這一隻茶杯兔,他根本不懂鬱黎那種性子的人,為什麽會想買一隻兔子來養?簡直迷了。

    小煜去查了很多養兔子的資料,還有怎麽照顧兔子,越查越難受,越插越難受。得到的資料就是兔子能吃,會拉,很髒,除了好看沒有任何作用。

    鬱黎哥哥那種個性能把兔子給養活還好好的養著?左右小煜是不信的。

    她正在猶豫要不要把這個兔子給退回去的時候,封辰桀回來了。

    封辰桀看見那小小一隻的兔子,“你打算養它嗎?”

    “我不知道,我沒有養過,我怕把它養壞了,生病或者死掉都很擔心,所以我想把它給退回去。”

    小煜並沒有養寵物的想法,首先養寵物太麻煩,其次寵物生病或者有其他的事情,他都需要一手去操辦,媽媽養他一個人就已經很麻煩了,要是他在養一隻寵物,那估計會被媽媽嫌棄。

    封辰桀看著那一小隻兔子猶豫了一下。“爸爸不幹涉你的決定。不過爸爸跟媽媽不會養這隻兔子,你要是喜歡你可以留下來呀,如果不喜歡,那我們現在就把它給退回去。”

    畢竟是鬱黎買的兔子,雖然小煜不知道到底要不要把這個兔子退了。

    林若薇看著這隻小寵物,沒有什麽多餘的想法,就覺得如果拿來做菜吃的話,還不夠塞牙呢。

    “可是爸爸,我怕我養不活他。”

    養一隻寵物不單單是養寵物這麽簡單,它相應的還要承當相應的責任,當你對它產生了感情,它死去又會是另一方的情景,小煜覺得有一些東西竟然他還沒有開始,就讓它不要開始了。

    “留下吧,我知道你喜歡。”

    林若微畢竟是他的母親,知道麵子到底在想一些什麽,他不過就是擔心這隻小兔子像鬱黎一樣,陪了他一段時間之後,都離開了,那麽隻剩下他一個人。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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