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尋冷冷道:“這也能怪衣服?衣服得多冤啊,沒有不出彩的衣服,隻有不出彩的人。”
莊尼翻了個白眼,好,我就等著看,你能穿出什麽效果來。
沈尋隨意脫下外套,丟在一邊,然後,套上西裝。
當西裝上身後,莊尼說不出話來。
普普通通一件西裝,穿在沈尋身上,立刻變得不同。
掛著的時候,顯得鬆鬆垮垮的西裝,此時,變得筆挺起來,而且,配上沈尋卓爾不群的氣質,讓人眼前一亮。
莊尼尷尬不已,自己剛才的話,餘音還在繞梁,就化作一個響亮的耳光,扇在他臉上。
果然是沒有不出彩的衣服,隻有不出彩的人。
這件衣服套在沈尋身上,簡直煥發了新的生命力。
女老板也說不出話來,即使是她,也被沈尋的氣質折服。
沈尋不單單是帥,最關鍵,他很迷人,很可口,哧溜,女老板趕緊吸了吸嘴角的口水。
霍雨柔看在眼裏,不禁惱火。
臭家夥什麽時候變得這麽老少通殺,以後可要看緊點。
“老板,這件衣服多少錢?”
女老板置若罔聞,還是店員過去碰了她一下,她才反應過來。
“這件白送了。”
“什麽?”霍雨柔狠狠瞪了沈尋一眼,你倆剛才到底聊什麽了,她為什麽白送你衣服。
沈尋聳聳肩,表示自己是無辜的。
“是這樣,這件西裝也就一千多塊,你們花了一百多萬照顧我的生意,送一套千八百的西裝,不算什麽。”
霍雨柔這才明白,“哦,那多謝老板了,沈尋,等我一下,我去把衣服換下來。”
“幹嘛要換,就這麽穿著,很好看。”
“什麽?你讓我穿著它走出去?”
沈尋微笑道:“哪有怎麽了?你放心,回頭率我來保證。”
霍雨柔咬著嘴唇,臉上有些害羞,這未免有些太招搖了吧。
沈尋再三勸說下,霍雨柔終於咬牙,穿著裙子,走了出去。
也是因為這件裙子太紮眼了,再加上穿在霍雨柔身上,立刻吸引無數人的眼球。
“快看,那件好漂亮啊,我也想買一條。”
“你醒醒吧,那條裙子要一百多萬,是你有錢,還是你男朋友有錢啊。”
“啊,這麽貴,我可買不起,那個女人好幸福,她男朋友又帥又多金,還真是郎才女貌。”
不少人都投來羨慕的目光,霍雨柔咬著嘴唇,內心既害羞又興奮。
當然,少不了嫉妒的人。
不少人都進店看過那件裙子,一看價格紛紛敗退。
沒想到,竟然被人買走了,還是穿著走的。
“哼,穿了個高仿的,也敢招搖過市。”
“不會吧,這麽好看,應該是正品吧。”
“你會花一百萬買條裙子嗎?就算買下來,肯定也要小心翼翼包好,回家掛起來,怎麽會穿在身上,到處閑逛,萬一弄髒了,或者刮了,還不得心疼死啊。”
“恩,有道理,切,穿了個高仿的,也敢堂而皇之的上街,真虛榮。”
“走,我們過去嘲笑她!”
還真有不開眼的人,朝兩人走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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