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人在這裏,可是個稀罕物。
金獅不是歧視華夏人。
而是因為華夏人通常很瘦小,根本無法在這種非人的地方活太久。
“這小子也太瘦了吧,這種人也是重犯嗎?這也太丟重犯的臉了。”
“那些當官的怎麽搞的?連這種人也送到煉獄來,這不是丟我們臉嗎?”
“我們這裏的每個人,身上都有幾十條命案,這是最起碼的,看他的樣子,該不會是犯了經濟罪吧?”
“強烈要求讓這小子滾出去,他會辱罵煉獄的名聲的。”
這些囚犯真是有意思,這種名聲,還看得這麽重。
“殺人王讓他出來打擂台,選中的那個人,不是占了大便宜嗎?”
“隻要贏一場,就可以獲得食物和幹淨的水,對手又是這小子,等於是白送。”
“有貓膩,一定是有貓膩。”
在外麵,食物和水是最廉價的。
可在這裏,食物和幹淨的水是最奢侈的東西。
每一名重犯被送到這裏,都是光潔溜溜的。
別說是錢,就連一張紙,都不允許帶進來。
所以,在這裏流行一種通用的貨幣,就是積分。
想要獲得積分,有很多種方法,比如打掃衛生,收拾馬桶等等。
但這些的積分,少的可憐,需要積攢很久,才能改善一次夥食。
要想拿到大量的積分,唯一的途徑,隻有打擂台。
贏一場,便能舒舒服服的過上一段日子,而且,當積分累積到一定數目,還可以兌換更好的房間。
甚至,還能換來一個女人。
所以,在這裏,你的拳頭夠厲害,你會發現,這裏不是地獄,而是天堂。
殺人王突然宣布,沈尋會上擂台,像他這樣的弱雞,很輕易就會被擊倒。
這樣,他的對手,就會獲得大量的積分,簡直跟白撿的一樣。
所以,大家才會不滿。
可惜,他們的不滿,並沒有得到回應。
一道閘門打開,一位身材性感的女囚犯,穿著皮甲,推著小車緩緩走出來。
現場頓時傳出陣陣狼嚎聲,在這種地方,每個人都像苦行僧一樣。
甚至,有的人關了二十年,也沒碰女人一下,可想而知,將是何等的饑渴。
女人身上的皮甲隻能遮住重點部位,大片古銅色的肌膚,暴露在空氣中,勾魂奪魄。
更別提,她推的小車上麵,堆滿了烤肉,麵包,還有大瓶的牛奶。
“殺人王這次怎麽這麽好心,拿出這麽多東西。”
“難道,這小子有什麽真本事不成?”
“現在想這些,有個屁用,有本事,你報名參加,打贏他,這些東西都是你的。”
“我上次打擂台,被人打斷了幾根肋骨,現在還沒好呢,否則,還用得著你說?”
金獅雖然沉默,但不斷聳動的喉結,顯示著他對食物的渴望。
他已經受夠了發臭的麵包,還有比下水道髒水,好不了多少的湯。
如果他上台,一定可以擊倒沈尋,然後,飽餐一頓。
可理智告訴他,他忍了這麽久,不能前功盡棄。
金獅的身手相當了得,隻不過,他從來沒有展露過。
之前,也上過幾次擂台,互有勝負,表現平平。
至於,他的大塊頭,在這裏,也毫不起眼。
這裏的每一個人,都人高馬大,不管身手如何,但至少樣子很唬人。
金獅看著沈尋,不由得搖頭。
這個年輕人真倒黴,一來就被殺人王安排上擂台。
不管他打贏,還是打輸,今後的日子,都會非常難過。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