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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三次比試(2/3)

作者:月半牆字數:6130更新時間:2018-11-26 01:05:44

    李誌南的英雄夢在小學的時候便開始了。

    王二孬是這個村子的神話,因為王二孬八歲的時候就學會了抽煙,十歲的時候就敢扒小姑娘。王二孬總是穿著一雙洗的發白的球鞋,他有一把劍,一把自己做的木劍,王二孬所到之處,到處都是尖叫。因為村裏的孩子從沒有見過什麽叫做殺馬特。

    其實或許王二孬的大名並不叫王二孬,但名字向來都隻是一個代號。但至少,王二孬在孩子中說一不二,他最愛幹的事情,就是攔著放學回家的小姑娘,在言語上進行挑逗。

    而所有的反派,都是需要一個英雄來把他打倒的。

    李誌南和王二孬的第一次相遇,那是一個秋天。

    王二孬攔住了李誌南暗戀的小學女神。

    李誌南出現了:“王二孬,你放開她,你要不放開她,我就對你不客氣了。”

    兩個人都亮出了自己的兵器,王二孬手上的是木劍,而李誌南手裏拿著的是毛筆——因為李誌南剛剛上完毛筆班。但說實話,拿著毛筆當武器比拿著木劍要拉風的多,因為高手向來都是無勝於有。

    高手過招,往往一招就可以。

    當王二孬躺在地上的時候,李誌南舉起了手中的毛筆。李誌南贏了,王二孬跑過來的途中被石頭絆倒在地,當場頭破血流。

    江湖謠傳,李誌南一毛筆把王二孬頭上戳了。

    女神這樣說:“你是我的英雄。”

    英雄向來都不好當,因為英雄必須要嚴格對待自己。

    這個世界對於英雄向來都是充滿了考驗的,尤其是當女神跑來找他的時候。

    那年十七歲,李誌南上高中,依舊和王二孬以及女神一個班。

    不同的是,李誌南是考上來的,王二孬是花錢進來的。

    女神大部分時候的眼光都是不準的,女神考試失利,壓力太大,那天晚上,女神喝了太多的酒。

    她本是叫李誌南一起去的,可是,李誌南是個正人君子。

    李誌南說道:“我送你回家。”

    有些人永遠在送女孩回家,有些人永遠在接女孩出來。

    女神根本不想回家,李誌南不懂,王二孬懂。

    王二孬說:“如果你不嫌棄,我這裏有個肩膀可以給你靠靠。就好像月亮都有陰晴圓缺一樣,人也是一樣。”

    王二孬像是小麥收割機一樣,橫衝直撞的便收割走了女神的心。

    可就好像收割小麥一樣,這台收割機一茬一茬的收割者小麥,女神很快就成了地裏的蔫巴莊稼。王二孬是個沒擔當的,分手。女神被傷透了心,所以她來找李誌南。

    像所有的英雄那樣,李誌南淡淡的說道:“我不在乎你的過去沒關係。”

    當天夜裏,是王二孬和李誌南的第二次決鬥。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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