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想要翻盤的人,越是陷得深。
就算有再多的家產,也無濟於事。
他的心已經不在生意上了。李賢每天回家的時候,都搭拉著臉。
從此他每天晚上酗酒,他第一次動手打了杜梅兒。
這個時候李太達六歲。
一旦動起手來,似乎那底線便可以越來越低。李賢開始變得喜怒無常,每次喝酒之後,李賢都會把自己的怒氣發泄在自己的妻子身上。他開始的時候用拳頭,後來用腳,最後他解開了自己的皮帶。
杜梅兒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李太達還小,他隻懂得哭。
杜梅兒也跟著流淚,李太達這個時候還不懂得,心裏的痛遠比身體的痛要來的更強烈。
一年後,李賢的公司破產,家裏的別墅也被銀行收走了。一家人搬回了原來的那個小房子裏。杜梅兒安慰自己的老公,十年前那麽艱難的日子都過來了,大不了重新白手起家。十年前能做到,十年後一樣能做到。
回應杜梅兒的是一頓暴打。
李賢的自尊早就被人踩在了腳底下,那些和他稱兄道弟的人不見了,那些遠房親戚也不見了。從此別人見到他之後再也不是李哥,而是“看那個撲街”。
此後的五年時間裏,李太達和自己的母親似乎活在地獄裏。
樓道裏被人刷滿了紅色的“欠債還錢”的油漆,不少人半夜打來電話騷擾他們。他們走在路上的時候,經常被那些追債的人所圍住。他們用言語侮辱著自己的母親,這個時候李太達總會站出來。
可十一歲的他太小了,根本不是那些人的對手。
幾個人把李太達推到在地:“告訴你爹,錢要是再還不上,就用你們娘倆來抵債。”
李賢三十歲之後被人踐踏了尊嚴,而李太達,從他懂事的時候算起,就不知道什麽叫做尊嚴了。而可笑的是,自己的尊嚴建立在另一個男人身上。
李太達每天都看不到自己父親的蹤影,為了躲債,李賢神出鬼沒。
可那些錢還是要還,杜梅兒賣了房子也還有十幾萬的外債。
李太達永遠記得那些日子,她和自己的母親住在破爛的出租屋裏。
他們窮的一分錢也沒有,可李太達要上學,就算有減免,可杜梅兒依舊無法承擔。她成了全職太太後,再也找不到月薪六千的工作了。他隻能去當服務員,一個月一千元又要交房租,又要還錢。
可那些高利貸的人怎麽可能會放過她。
李太達永遠記得那一天,杜梅兒給了他二十元,讓他出去玩。
當李太達回到家的時候,杜梅抱著兒子,喃喃的說:“他們以後不會來騷擾我們了,你好好上學。”
這一年,李太達十四歲。
李賢依舊是那種白天借錢晚上回家打人的生活。
李太達哭著和自己的母親說:“離婚吧,你走吧,躲到一個李賢找不到你的地方。”
杜梅兒點了點頭。
從此,李太達再也沒見過自己的母親。
兩年後,杜梅兒還清了欠款,並用李太達的名義買了一套房子,正是之前我們搜查的那間房子。
李太達不知道自己的母親究竟是如何賺到這些錢的,可李太達知道,一定是付出了自己所不能想象到的苦難。
可李賢住進了這房子,並且每次喝醉酒之後,都會撒酒瘋,把家裏弄得亂七八糟。
李太達十六歲,終於決定殺了自己的父親。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