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晚上,他很高興。呆了一年多了,外麵的空氣是什麽味道都快忘了。他一邊刷著牙一邊哼著歌,像是一隻快活的百靈鳥。
“碰”的一聲,一個漱口杯放在了他的旁邊。
小流氓扭頭看去,看到了林大發站在了自己的旁邊,笑著說道:“林大爺啊,明天我就要出去了,你要好好改造啊,也爭取早點出去。”
林大發沒有說話。
見林大發沒搭理自己,他也不說話,漱了漱口便往回走。
這個時候,一隻手搭在了小流氓的肩膀上。
他剛扭過頭來,小流氓應聲倒地,躺在潔白的地麵上。
他用剩下的那隻眼睛看著林大發,然後閉上了。
十幾秒鍾,小流氓就死亡了。
抓到林大發的時候,林大發正在用那把牙刷刷著牙。他的牙很白,是個愛幹淨的人呢。
沒有人知道林大發為什麽要殺了小年輕,他們最近沒有什麽過節,每次見到也會打打招呼。可不知道為什麽,今天林大發瘋了似得,沒有一點的手軟和猶豫。這個時候終於想了起來,林大發是因為什麽來的這裏。
沒有人知道為什麽林大發要殺人,除了林大發本人。
林大發淡淡的說道:“他說要玩我的女兒。我沒有辦法保護自己的女兒。所以我不能像對付那個富二代一樣,可以留他一命。為了保險,我隻能把他殺了。”
問那小年輕是否對林大發說過這樣的話。
一個人說道:“說是說過,可,可那都是一年前的事情了啊!”
從此再也不敢提一句林大發女兒的事情。
原來一個人的記性能好到這種地步。
這次,林大發要死在這裏了。這次,林大發沒有辦法見自己的女兒了。
當一個人的執念隻為了做一件事情的時候,他就會爆發出連自己都想象不到的智慧來。
他想到了逃走,可這裏守衛森嚴,自己不可能逃出去。就連挖地洞,他也沒有這樣的時間了。
在他一籌莫展的時候,他猛然間想到了兩個月前的一件事:有一位得了急性胃炎的,被送到了外麵的醫院。
林大發用半個月,將自己牙刷的一端磨得很尖。
然後在一天傍晚,他用這把牙刷挑斷了自己的左手手筋。
然後,他痛苦的嚎叫。
醫生建議還是送到大醫院去治療比較好,否則可能會落下終身殘疾。這句話說起來似乎有些好笑,因為林大發本應該是半個月後就要死人了,還會在意留下終身殘疾麽?但他們必須這麽做。
醫院便沒有那麽嚴格了。
沒有一個人會想到在醫院七樓,林大發會用利用床單做成繩子逃跑。
那是第二天的晚上,他剛剛做完二次手術。
其實準確的說,他利用床單從七樓逃到了六樓,然後離開了醫院。
當那監視林大發的人醒來的時候,林大發早就不知去向了。
那天晚上飄著小雨,在不被發現的情況下,用一隻手綁好了床單,然後悄無聲息的爬了出去。夜色漆黑,一個不小心,他就有可能成為地麵上的一灘爛泥。然而林大發做到了,他毫發無損的離開了醫院。並且在此後的三年裏,逃的無影無蹤。
林大發,一個不愛說話,但是十分記仇的。
一個人最大的優點就是他最大的缺點,當然也是他最大的弱點。
“找到林蓉。”我緩緩的說道:“如果林大發落網,隻有林蓉才能撬開他的嘴。而現在看來,林大發落網就是一兩天的事情了。”
邵組長點了點頭,認真的說道:“嗯,這件事情我來安排。”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