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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0章 書包裏的紙條(1/3)

作者:月半牆字數:6374更新時間:2018-11-30 15:27:06

    “又丟了一個?”我忍不住問道。

    孫青青的聲音有些顫抖,她開口說道:“又丟了一個,還是我們班上的一個叫做李俊的小男孩。原本我們以為他放學就回家了,可是他的媽媽現在打來電話說李俊也不見了。”

    “五點就放學了,他媽媽現在才打來電話?”我詢問道:“這都過了多少小時了。”

    孫青青說話有些哭腔:“李俊的爸爸是個老板,平常不在家,開家長會的時候也從來都沒有來過,我家訪的時候,他媽媽每天都打麻將打到很晚,孩子什麽時候回去我估計她也不太清楚,要不然也不至於這麽晚才問我們孩子去哪兒了。”

    我皺起了眉頭,說道:“這都是什麽家長,看監控,把李俊找到。”

    孫青青嗯了一聲,我能聽到他語氣裏的害怕,估計那頭的她已經是哭了,一個班裏有兩個學生不見了蹤影,就算是出了學校,這件事情恐怕也會扯到班主任的身上,如果孩子有什麽危險的話,基本上孫青青的這個班主任就不用當了。

    我有些奇怪,胡寧寧以及李俊的失蹤,再加上穀慧死亡,這三件事情之間會不會有什麽關聯呢?不過我們現在也沒有辦法確定孩子們到底幹什麽去了。我曾經遇到一個案子,也是說小孩子丟了,找了一天之後,才發現孩子隻是在自家的床底下睡著了。

    在這裏就有必要糾正大家一個誤區,現在的電影以及電視劇為了營造一種緊張的氣氛,杜撰了一個失蹤二十四小時才會立案的無中生有的規定。但實際上,除了一名成年的男性失蹤二十四小時才會考慮立案之外,對於十八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對於十八歲以上的婦女,殘疾人等,都會在第一時間立案,而無需等待二十四個小時。

    而在孩子丟失的二十四個小時之中,被稱為二十四小時關鍵時期。對於丟失孩子的家長來說,經過大量案件的分析和總結,推出了一個叫做“十人四追”法的有效找回孩子的手段。

    當孩子丟失之後,立馬報警並且發動所有的親戚尋找孩子是最基本的。這種方式大概需要十個人左右,當然人越多越好,要從孩子失蹤的地點四個方位追查,故稱之為“十人四追”法。

    四個人要在以孩子失蹤地點為中心,在東南西北四個方位兩公裏的範圍內尋找。還有四個人要立刻前往這個城市坐在的各大火車站汽車站等尋找,防止孩子被帶到別的城市。一個人要負責溝通孩子的信息,最後一個則等在家中,以免沒有發現孩子其實已經回家了。

    這就是在孩子失蹤之後能夠有效的找到孩子的一種方法,然而如果成為李俊的媽媽,不知道孩子什麽時候回家,孩子丟了好幾個小時了才想起來,這就有些馬虎了。但是在我們那個年紀,小學生上下學也都是自己一個人回家,被家長接送的人還會被稱為懦夫。

    掛斷了電話,老胡的老伴趕緊開口問:“怎麽了,我孫女找到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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