晃了晃腦袋,又滾著芥末吃掉一片生魚片,試圖用五官強烈的刺激感衝掉那個詭異的想法。
樂顏品著茶看著方圓,冷哼了一下:“方圓,你大概不知道吧,你有解不開的憂愁的時不是喝酒就是吃芥末,說說吧,怎麽回事!”
她現在的表現讓樂顏想起一句話:此地無銀三百兩。
“都說了沒事!”又夾了一片生魚片,在芥末碗裏滾了滾,遞給了樂顏:“單純的想吃,也不行嗎?”
“嘴硬,我都看見馬建哲給你傳的簡訊了。”樂顏接過,放進嘴裏嚼了兩秒,就開始咳嗽,連眼睛都有些睜不開了:“我靠,你這是放了多少芥末,想我死啊。”
吞了好幾杯的茶水,樂顏才好一點。
她不像方圓那麽能吃芥末,一點點就已經是她的極限了,剛剛這一口,差點逼死她。
方圓眉眼眯了眯,愣怔了兩秒無奈的笑了:“你屬什麽的,眼睛這麽賊。”
“少廢話,剛剛喂了我那麽一大塊的芥末,現在還不說點實話安慰安慰我?”
“我說的都是實話。”方圓麵不改色,依舊一片沉靜:“你還不了解我嗎?一個男人而已,值得我上心嘛,在說馬建哲根本就不是我的菜,我幹嘛要理他。”
她喜歡的,一直是哥哥那類型的,成熟穩重,斯文有禮,哪裏像是馬建哲,痞氣十足,嘴角時常勾著的邪氣的笑不知道在勾\/引誰似的。
這種人,她最討厭了,和奕歡一個樣!
樂顏眯了眯眼睛看方圓,像是在思考她話中的真假。
“好了,吃飯也堵不上你嘴。”方圓剜了她一眼,低頭吃飯。
之後方圓和樂顏再也沒有說起關於馬建哲的事情,而是開始討論工作,那個叫張玫的抄襲設計師,值得她們警惕。
二人從日料店裏出來時已經接近十點了,又去酒吧續了個小攤,十二點的鍾聲敲響才各自回家。
有了昨天的警示,今天的方圓喝的不多,三瓶黑啤僅此而已。
許是喝了酒的緣故,有些悶悶熱熱的,搖下車窗透風,看著窗外快速閃過的街景,微微愣神。
他還在那裏等待嗎?
“師傅,麻煩先去花外餐廳。”
她需要給自己一個定心丸,讓師傅中途改了道。
果不其然,馬建哲已經不再了,什麽不見不散,他終究還是走掉了。
嗬男人,巧舌如簧的嘴。
一抹沒察覺的失落悄然的爬上心尖,回去的路上,方圓的臉色更沉了,她剛剛在期待些什麽?
難道馬建哲真的會從八點一直等到十二點嗎?
是個人也不會這樣做吧!
付了司機師傅車費,方圓拿起隨身包包下了車,仰頭看了一眼二十二樓的燈光,漆黑的,馬建哲沒有回家。
不過,幹她屁事!
踩著細細的高跟鞋,發出清脆的響動,方圓進了樓門,上了電梯。
二十二樓抵達,電梯緩緩的打開,方圓還未走出就愣住了。
他怎麽會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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